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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 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ST洲际            公告编号:2023-03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5月12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或“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49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对外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工作。由于问询函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函件回复的严谨性,公司延期5个交易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司正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尽快披露对《问询函》有关内容的回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ST洲际       公告编号:2023-036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4月21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或“公司”)收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2023)琼01破申12号《决定书》。海口中院决定在破产申请审查期间对被申请人洲际油气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洲际油气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号)。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重整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重整失败,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为顺利推进预重整工作,实现公司运营价值最大化,临时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现就有关公开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洲际油气概况

  洲际油气(股票简称“ST洲际”,股票代码:600759),总股本为2,263,507,518股,公司注册登记机关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600002012706569,法定代表人为陈焕龙,注册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2号海南时代广场17层。

  洲际油气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勘探开发和石油化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工程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石油化工产品、管道生产建设所需物资设备、器材的销售;炼油、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仓储业务(专项审批除外);油品贸易和进出口(国家限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除外);石油相关专业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专项审批除外);能源基础产业投资、开发、经营;电力投资(国家限定和禁止的除外);新能源产品技术研发、生产、销售;股权投资;高新技术项目及产品的投资、开发、生产与经营;货物进出口(国家限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矿业投资开发;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

  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洲际油气存在尚未履行业绩承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发布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事项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有关财务情况及其他信息,意向投资人可以查看洲际油气依法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旨在协调推进洲际油气的预重整、重整工作,借助意向投资人在资金、管理、产业等方面的综合优势,聚焦油气主业,优化资产结构、债务结构、股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化解债务风险,最终打造资产质量优良、股权结构合理、治理结构完善、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

  三、招募须知和条件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但不构成要约,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洲际油气的有关情况,需在提交报名材料时同步提交保密承诺书,临时管理人将在资格筛查通过后统一安排。

  3.经过本次公开招募和遴选确定的投资人,若在本次遴选期间或遴选结束后洲际油气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则不再另行招募投资人。在洲际油气重整计划草案被法院正式裁定批准且生效后,本次遴选的意向投资人将最终确定为洲际油气的正式投资人。

  4.本次公开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

  (二)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也不存在其他不利于洲际油气重整的被调查、被立案、被执行等情况。

  2.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确定,且保证合法合规。意向投资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口径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应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归属母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因成立较晚没有年度资产数据的,应当提供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3.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期限内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整。收取保证金的账户由临时管理人另行向已提交报名材料的意向投资人告知。

  4.意向投资人应与洲际油气的主营业务具有产业协同性,且应承诺兜底承接洲际油气的非油气主业资产(主要涉及洲际油气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境内的商业地产)。

  5.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为联合体报名参与重整投资的,需明确主要投资主体,并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职责、权利义务安排等情况。联合体中,至少主要投资主体需符合上述全部条件。主要投资主体一经确定后不能更换,并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承担连带/兜底责任;主要投资主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

  6.临时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和遴选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同意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材料、参与意向投资人报名和遴选环节的主体,应当在2023年6月23日18时之前,将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十份)送达至报名地址(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邮寄外部包装注明“洲际油气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送达时间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时间为准),并同步向临时管理人联系邮箱发送全套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址、联系人

  (1)报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2号海南时代广场17层

  (2)联系人:李想、王翔

  (3)联系电话:18907665897、18907667219

  (4)联系邮箱:zjyqglr@163.com

  3.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原件盖章签字,附件1)。

  (2)投资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附件2)。

  (3)意向投资人简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含基本工商登记信息、历史沿革、组织架构等)、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含与洲际油气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等)、财务情况(含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等)及其他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基本情况。

  (4)意向投资人全体成员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盖章,附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签字,附件4)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有)。

  (5)意向投资人应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口径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因成立较晚没有年度资产数据的,应当提供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6)保密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附件6)。

  (7)作为联合体的主要投资主体,还需提交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职责、权利义务安排等情况,并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承担连带/兜底责任。

  上述报名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4.缴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内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并备注付款事由“洲际油气投资意向保证金”。保证金收款账号请联系临时管理人获取。未按期且足额缴纳的,视为未完成报名。

  (二)资格筛选

  临时管理人将按公告要求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格筛选,并将筛选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通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或存在问题的,临时管理人有权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或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只有通过资格筛选的意向投资人方可参加下一阶段的遴选工作。

  (三)尽职调查

  通过资格筛选的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洲际油气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临时管理人将协调公司予以必要的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临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核查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条件。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通过资格筛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于2023年7月10日18时之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具有约束力和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简介、拟投入资源情况、经营方案、资产处置方案(如有),及其他与投资相关的条款和条件等。期限届满后,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提交期限。

  (五)遴选确定投资人

  临时管理人将在海口中院的指导、监督下,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开展遴选工作,并确认最终的中选意向投资人。

  若仅有一名通过资格筛选的意向投资人,则临时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的方式确定中选意向投资人;若有两名及以上通过资格筛选的意向投资人,则临时管理人将召集并组建评审委员会,根据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综合评比,择优确定中选意向投资人。

  (六)签署协议

  中选意向投资人应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签订相应投资协议。若中选意向投资人未能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签订相应投资协议,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临时管理人有权直接更换中选意向投资人或开展二次投资意向人招募。而且,如果由此给洲际油气及临时管理人等造成损失的,中选意向投资人应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七)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已缴纳的保证金。

  对于中选意向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且临时管理人有权要求其补充缴纳保证金或提供其他增信措施,待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保证金自动冲抵投资款。如果中选意向投资人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自动放弃或因其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参与重整的,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而且,如果由此给洲际油气及临时管理人等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临时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临时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六、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海口中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跟进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意向书

  2.投资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5.保密承诺函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附件1: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

  报名意向书

  

  重整意向投资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投资承诺函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本单位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也不存在其他不利于洲际油气重整的被调查、被立案、被执行等情况。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或所在联合体具备参与本次重整投资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若本单位或所在联合体最终被确定为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将全面充分依照相关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特此承诺。

  重整意向投资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身份证号码:)在本单位担任职务,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重整意向投资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兹授权       (身份证号:                     )作为本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就本单位参与洲际油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和遴选工作,代表本单位办理如下事宜:

  1、向临时管理人报名参加重整意向投资人的招募、提交重整投资协议等相关文件资料,参与评审并发表意见;

  2、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资料;

  3、处理与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委托代理人在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和遴选过程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处理的所有相关事务,本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授权期限:自授权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特此授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重整意向投资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5:

  保密承诺函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和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拟参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和遴选,承诺对临时管理人或洲际油气向本单位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一、本函所述“保密信息”是指:临时管理人或洲际油气及其下属企业以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口头或书面、电子传输等形式向本单位披露、提供的信息。该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洲际油气及其下属企业的业务、财务、人员等非公开信息,且不论该等信息是否标注保密。

  二、本单位承诺:

  (一)不会将任何保密信息用于参与意向投资人招募和遴选(含尽职调查)之外的任何目的。

  (二)未经洲际油气或临时管理人授权,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出售、公布、复制保密信息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三)若有权机关依法要求本单位披露保密信息,本单位将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范围内事先通知临时管理人和洲际油气。

  本单位保证遵守本函约定的保密义务,并对本单位违反本函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确认,一旦洲际油气或临时管理人要求,本单位同意立即归还或销毁所有保密信息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电子介质)以及基于保密信息制作的所有摘录及分析。

  重整意向投资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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