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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 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51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义嘉华”)持有117,767,76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56%。

  2、本次解除轮候冻结的股份为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宏义嘉华所持有的39,288,762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3.36%,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19%。

  一、本次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2023年2月6日,因第三方要求宏义嘉华就相关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宏义嘉华所持39,288,762股公司股份被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函告,获悉宏义嘉华所持39,288,762股公司股份已于近日解除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宏义嘉华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117,767,76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56%;其中累计被轮候冻结177,246,76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50.51%,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41%。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宏义嘉华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本次宏义嘉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除上述已披露的宏义嘉华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涉及的诉讼外,宏义嘉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的情况,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及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4、宏义嘉华目前正在积极解决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宏义嘉华股份解除司法轮候冻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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