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27日 15点 30分
召开地点: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7日
至2023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6月26日17:00,信函、传真中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7号
邮编:523118
电话:0769-85377166-609
邮箱:dt-stocks@dingtong.net.cn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凯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佛山凯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从5,217,391变动至4,927,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28%减少至4.99%,不再是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佛山凯智发来的《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三、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四、 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3、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自建研发中心实施变更为共用公司现有办公楼或已租赁场地实施;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5,382.00万元调整为6,382.00万元,增加投资总额1,000.00万元,增加比例为18.58%,新增投资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投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由44,500.00万元调整为45,500.00万元,增加投资总额1,000.00万元,增加比例为2.25%;调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基本预备费合计1,245.24万元,相应调增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245.24万元并新增投资1,000.00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4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29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7,290,3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9,069,708.07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378,220,591.93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2月15日全部到位,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9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鼎润”)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主要情况
(一)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由公司建设研发中心,包括实验室、研发办公室、产品试制车间等,逐步引进先进的设备和专业人才,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增强公司技术和研发优势。
为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科技竞争,提升对连接器行业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力度,适应行业及市场环境要求,加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系列工作受阻,公司尚未开始施工建设实验室、研发办公室、产品试制车间等客观因素。公司决定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自建研发中心实施变更为共用公司现有办公楼或已租赁场地实施,对现有空间重新进行统筹规划,实现充分利用及紧凑布局,优先满足研发场所需求,以消除工程建设期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调减原募投项目中涉及工程建设的费用,相应调增至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并继续追加投资,以购置关键研发设备,提升整体研发力度,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1、变更实施方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自建研发中心实施变更为共用公司现有办公楼或已租赁场地实施。
2、调整投资总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5,382.00万元调整为6,382.00万元,增加投资总额1,000.00万元,增加比例为18.58%,新增投资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投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由44,500.00万元调整为45,500.00万元,增加投资总额1,000.00万元,增加比例为2.25%。
3、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基本预备费合计1,245.24万元,相应调增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245.24万元并新增投资1,000.00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
单位:万元
四、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是综合考虑连接器行业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科技竞争等因素,结合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变更调整后,公司节约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及追加投资用于购置研发设备,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仅涉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自建研发中心实施变更为共用公司现有办公楼或已租赁场地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5,382.00万元调整为6,382.00万元,增加投资总额1,000.00万元,增加比例为18.58%,新增投资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投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由44,500.00万元调整为45,500.00万元,增加投资总额1,000.00万元,增加比例为2.25%;调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基本预备费合计1,245.24万元,相应调增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245.24万元并新增投资1,000.00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节约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及追加投资用于购置研发设备,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本次调整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结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网络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5日通过纸质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志华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节约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及追加投资用于购置研发设备,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本次调整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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