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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347.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2年7月22日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12日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589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保荐、并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民生证券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合称“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飞沃科技”,股票代码为“301232”。

  发行人与保荐人协商确定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72.50元/股,发行数量为1,347.0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67.350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最终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963.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83.8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

  根据《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514.19995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69.4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693.7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53.2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61250295%,申购倍数为3,827.74688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6月8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5,752,349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17,045,302.5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780,151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56,560,947.50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6,937,5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502,968,75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697,002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469%,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1745%。

  三、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民生证券包销,民生证券包销股份的数量为780,151股,包销金额为56,560,947.50元,民生证券包销比例为5.7918%。

  2023年6月12日(T+4日),民生证券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网下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民生证券指定证券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2,506.89万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9,586.41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485.85万元;

  3、律师费用:943.40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67.42万元;

  5、发行手续费用:23.83万元。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若发行费用明细加总金额与发行费用总额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人:民生证券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5127979

  2、联系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8085885

  发行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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