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技术信息综合大楼5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6月7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学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事宜。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3-031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技术信息综合大楼5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6月7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刘利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全部89名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手续。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3-032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第三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89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3,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33,941,062股的0.0768%。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规定办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9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9年3月11日至3月21日,公司通过内部系统发布了《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9年3月23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9年4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经核查认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遵守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4、2019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首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价格由2.60元/股调整为2.45元/股,并确定以2019年5月9日为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33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6.1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首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9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32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5.88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28日。
6、2020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0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3月30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9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0万股,授予价格为2.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10、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2.2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11、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办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授予价格由2.45元/股调整为2.2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2、2020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9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8日。
13、2020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的限售股份将于2020年6月12日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07,9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734,566,277股的0.6409%。
14、2020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5、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0.1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2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2020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3.036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18、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30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手续。同时,对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及15名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完全达标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6.18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9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9、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8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手续。同时,对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及4名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完全达标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46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9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20、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21、2021年9月14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6,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8%。公司总股本从734,135,917股减至734,049,347股。
22、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29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手续。同时,对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及16名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完全达标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0.657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6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23、2022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的限售股份将于2022年6月9日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97,76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734,049,347股的0.4493%。
24、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8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手续。同时,对2名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完全达标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0.171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6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25、2022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的限售股份将于2022年6月17日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1,99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734,049,347股的0.0766%。
26、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27、2022年12月2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8,2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8%。公司总股本从734,049,347股减至733,941,062股。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解锁期内按每年40%:30%:30%的比例分三次逐年解锁,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截至目前,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锁定期已届满,符合解锁条件。
2、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1、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563,700股,占公司解锁前股本总额的0.0768%。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9名。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可解锁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注: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预留授予190万股-第一期解锁回购注销2.468万股-第二期解锁回购注销0.171万股;本期无回购注销。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本次可解锁的89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
(3)公司激励计划对本次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2、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89名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手续。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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