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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2版)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上接D2版)

  2、对期末存货实施监盘及抽盘,核实账面结存数量与实物盘点量是否一致,同时盘点过程中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残次、冷背及长库龄等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

  3、获取公司2023年1-4月的销售台账,对公司提供产成品期后平均售价进行复核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就财务报表整体的公允反映而言,公司期末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

  问题六:

  报告期末,你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1,414.84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租赁负债余额为2,319.44万元。请你公司结合形成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明细、交易对方及与你公司关联关系、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过程等情况,说明未对使用权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的确认情况

  1、租赁合同及租赁资产信息

  公司确认的使用权资产系子公司赛肯电子(徐州)有限公司与国有控股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城投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所签订相关协议租赁位于“徐州经济开发区凤凰湾电子信息产业园A11栋厂房”。

  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招商引资,于2017年12月份与赛肯电子(徐州)有限公司原股东赛肯电子(苏州)有限公司签订“集成电路引线框架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厂房供赛肯电子(徐州)有限公司使用,厂房租赁协议原则上不得少于10年,前三年免除租金,第四年和第五年按照市场价减半收取。赛肯电子(徐州)有限公司租赁厂房起租日为2020年6月。

  2021年1月1日起,赛肯电子(徐州)有限公司执行《新租赁会计准则》,将上述租赁期限确认为10年,同时依据租赁合同(未正式签署)租金(不含税45.35万元/月)之相关约定,将租赁期内租金在包含免租期、减租期内分摊,经测算确认租赁付款额为3,264.95万元。

  由于2022年5月公司对赛肯电子(徐州)有限公司进行收购,且之前徐州经济开发区是与赛肯电子(徐州)有限公司的原股东签署的协议中关于租赁事项并未签署正式的租赁协议。因此,2022年11月份,赛肯电子(徐州)有限公司与政府就该租赁资产签订正式协议,就租赁期间、租金进行和重新确定并对以往的租金金额进行了确认,具体为合同租期五年:自2020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5日(系五年一签),约定租金(不含税)为39.47万元/月,其他条款不变。

  相关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如下:

  

  2、关于出租方是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出租方徐州城投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系徐州市一家国有控股子公司,其最终实际控制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其表决权及受益股份比例均为100%。出租方与中英科技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3、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情况

  对于该租赁资产,公司采用《新租赁会计准则》进行核算,报告期末,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确认依据及计算过程

  (1)初始计量

  根据原租金45.35万元/月,租期10年,租金优惠前三年免租,第四、五年租金减半,计算租赁付款额为3,264.95万元,按照旧租赁准则计算截至2020年末租赁费为190.45万元。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为年4.65%,月利率为0.39%(4.65%/12),以该利率将租赁付款额折现至2021年1月1日,确定租赁负债现值2,456.68万元。

  初始确认会计分录如下:

  借:使用权资产-原值  2,266.23万元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808.27万元

  其他应付款-旧租赁准则确认的租赁费  190.45万元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3,264.95万元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公司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公司租赁负债按照下表所述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单位:万元

  

  

  

  综上,截至2022年末,租赁负债余额2,319.44万元,使用权资产原值为1,891.50万元,累计折旧为476.65万元,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1,414.84万元。

  (二)未对使用权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应当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进行了减值分析,具体如下:

  

  综上,依据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使用权资产实际运营情况,期末使用权资产未发生《会计准则》所规定的减值迹象,无需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核查,履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租赁相关的投资协议及租赁合同,通过工商信息网站“企查查”查询出租方与公司是否构成关联关系。

  2、依据新租赁准则之规定,对公司关于租赁核算所涉及的相关参数,包括租赁期、租赁付款额及折现率的选用进行复核;并判断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评估公司期末对使用权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是否准确,减值准备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准则的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资产出租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的确认与计量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运营正常,未出现会计准则所规定的减值迹象,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合理。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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