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真健先生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乐三路468号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6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6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
2、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6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卢胜强律师、张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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