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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3-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9.2.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截至2023年6月12日,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九个交易日低于1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3条的规定,公司披露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1条的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3年6月1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九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历次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公司已于2023年5月31日第一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于2023年6月1日第二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于2023年6月2日第三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于2023年6月3日第四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于2023年6月6日第五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于2023年6月7日第六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于2023年6月8日第七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于2023年6月9日第八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于2023年6月10日第九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十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存在未履行程序未披露关联方担保事项尚未完全解决,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二)项、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四、其他事项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近期签署了多份康养旅居领域相关合作协议,公司与合作方将依托各自的品牌优势,围绕双方在各自行业领域的优势资源,在康养旅居、医养服务等方面相互赋能,资源共享,促成共同发展,公司正在持续改善生产经营的基本面。

  另外,海航投资于2023年5月3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关于计划增持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为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并基于对海航投资价值的认可与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海航资本作为海航投资的控股股东,将由其或协调其一致行动人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增持海航投资的股份,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截至6月9日,海航资本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海航投资359万股,每股成交价0.99元/股,增持总金额3,554,100元,本次增持股数约占总股本0.25%。

  2023年6月11日,公司接到《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关于修订增持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结合海航投资近期股价及市场变化,海航资本拟对增持价格进行修订,取消原定增持价格下限0.95元/股,修订为:“以本次股票增持计划余额1644.59万元(根据实际成交股数及对应价格,存在少量误差),对海航投资继续增持。结合海航投资近期股价及市场变化,增持价格调整为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增持”。具体详见公司于6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修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2023年6月12日,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海航投资股份2,20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0,000,011.3元,增持均价为0.9086元/股。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3-076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实施完毕、增持结果暨5%以上股东

  持股增加变动1%的公告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 1 \* Arabic 1、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于2023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及一致行动人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控股”)计划在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2000万元,增持价格不低于0.95元(含)/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2023年6月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管理部《关于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5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就此关注函公司转达并沟通股东,于2023年6月9日进行了回复,并进行对外披露,具体详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结合资金的具体情况,进一步说明拟计划增持的具体增持数量或者金额的区间范围。海航资本及一致行动人海投控股回复:“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穿透后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以上增持主体具备相应资金实力,能够保障上述增持计划的实施。计划增持的金额为2000万元,具体数量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决定。”

  = 2 \* Arabic 2、2023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修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增持计划的价格下限初始为不低于人民币0.95元/股,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决定取消原定增持价格下限,修订为:“以本次股票增持计划余额1644.59万元(根据实际成交股数及对应价格,存在少量误差),对海航投资继续增持。结合海航投资近期股价及市场变化,增持价格调整为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增持”。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6月12日,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海航投资股份2,20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0,000,011.3元,增持均价为0.9086元/股,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9.2.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截至2023年6月12日,公司股价连续十九个交易日低于1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023年6月1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海航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海航资本增持计划完成的相关情况》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一致行动人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9,912,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7%。

  3、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无减持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2、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616),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不低于0.95元(含)/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

  2023年6月11日,公司接到《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关于修订增持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结合海航投资近期股价及市场变化,海航资本拟对增持价格进行修订为:本次股票增持计划余额1644.59万元(根据实际成交股数及对应价格,存在少量误差),对海航投资继续增持。结合海航投资近期股价及市场变化,增持价格调整为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增持。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锁定期安排: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7、相关承诺:海航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海航投资股份2,20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0,000,011.3元,增持均价为0.9086元/股。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海航资本集团限公司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变动表格如下: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4、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未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

  = 5 \* Arabic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海航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海航资本增持计划完成的相关情况》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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