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 25 号 C 栋 4 楼中贝通信集团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六兵先生主持;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弓伟因公务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办理2023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股份自愿性减持比例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9、10、11、1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公司关联股东李六兵、李云已回避表决议案13,其合计持有的102,571,782股未计入议案13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桓铭、龚曼昀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3-047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鉴于公司未能达成2022年业绩考核目标且激励对象梁志大离职,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3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梁志大已获授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共计1,131,424股,公司决定将其注销。
上述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336,368,576股变更为335,237,15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的将由336,368,576元减至335,237,152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7月27日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25号C栋4楼
3、联系人:中贝通信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7-83511515
5、联系传真:027-83511212
6、联系邮箱:best@whbester.com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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