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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6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陈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杨子平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子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3]D-0012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2,596,092.98元,实收股本为128,800,000.00元,公司未弥补的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公司业绩亏损主要系报告期受地方防控政策影响,大连景区、哈尔滨景区阶段性闭馆,同时国内及省内主要城市包括沈阳、大连、营口、丹东等地新冠频发,跨省、跨市区域间人口流动量及旅游总人口数量减少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补选张梁先生、朱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张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补选张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0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朱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补选朱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

  附件:简历

  张梁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2012年,历任大连市边防支队战士、干事、指导员、边防派出所所长、边防大队政委;2012年-2018年,任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副调研员兼大连岭南体育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体育中心党支部书记;2018年-2020年,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大连体育中心党支部书记;2020年至今,任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兼大连体育中心党支部书记。

  朱琨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2002年-2019年5月,历任大连市审计局投资审计处、财政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2019年6月,任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22年6月兼任大连星海湾商务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23-027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8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杨子平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6月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4.03%股份的股东和单独持有8.22%股份的股东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杨子平,分别于2023年6月14日和2023年6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股东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将《关于提请补选张梁先生、朱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议案内容如下:

  鉴于目前公司非独立董事席位空缺两席,为保持公司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保证上市公司正常治理结构,提案股东提名增补张梁先生、朱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进入公司董事会,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张梁先生、朱琨先生简历如下:

  张梁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2012年,历任大连市边防支队战士、干事、指导员、边防派出所所长、边防大队政委;2012年-2018年,任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副调研员兼大连岭南体育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体育中心党支部书记;2018年-2020年,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大连体育中心党支部书记;2020年至今,任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兼大连体育中心党支部书记。

  朱琨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2002年-2019年5月,历任大连市审计局投资审计处、财政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2019年6月,任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22年6月兼任大连星海湾商务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股东杨子平提请将已经公司第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议案内容如下: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3]D-0012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2,596,092.98元,实收股本为128,800,000.00元,公司未弥补的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6月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7日

  至2023年6月28日

  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15:00至2023年6月28日15:00止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6已经公司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及第八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议案8已经公司第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2023年6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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