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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延期 回复申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23-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29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2023年6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并及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逐项进行认真的核查和分析。鉴于相关问题尚需进一步补充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6月23日(星期五)前回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恒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号),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恒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恒汇”)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5,898,6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恒汇函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恒汇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恒汇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常州恒汇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常州恒汇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常州恒汇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常州恒汇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常州恒汇未作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5.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常州恒汇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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