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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4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3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10日

  至2023年7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八) H股股东参会事宜

  H股股东参会事宜请参见公司2023年6月21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www.hkexnews.hk)、本公司网站(www.gac.com.cn)刊发及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通函、通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41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等已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www.gac.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拟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请于 2023年7月7日(星期五)17:00 前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登记。

  (二)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

  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授权委托书

  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

  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委任人的授权委托书、股东

  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附件:授权委托书)。股东也可以信函、

  传真或电邮等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2202董事会

  办公室(邮编:510623)

  电 话:020-83151139 转 8104

  传 真:020-83150319

  联系人:刘先生

  电子信箱:DB-GAC@gac.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授权委托书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52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4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41次会议于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集团“万亿广汽发展纲要暨行动方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集团“十四五”国际化战略规划中期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汽资本增资的议案》。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广汽资本有限公司增资5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汽三菱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为有利于有序、平稳推进合营企业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后续经营发展,经股东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按股比向其提供18.84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其中本公司按股比提供不超过9.42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因陈茂善董事同时兼任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按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研究院研发数字化专项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研发数字化专项建设项目的实施,项目投资总额为61,3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如祺出行融资的议案》。同意合营企业Chenqi Technology Limited(如祺出行)开展规模约为8.42亿元人民币的融资。

  如祺出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隆投资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企业,为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实现资源协同和可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将不参与其本次融资,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计划出资约2.95亿元人民币参与本次融资;本次融资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约19.89%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关联董事曾庆洪、冯兴亚、陈小沐、陈茂善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3年7月10日14:00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32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一名董事或董事会秘书拟定并刊发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53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广汽三菱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合营公司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广汽三菱”)提供不超过9.42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该委托贷款为按本公司所持股权比例提供。

  ●本次委托贷款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41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概述

  为有利于有序、平稳推进广汽三菱后续经营发展,经股东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各方按各自所持股比向广汽三菱提供总额不超过18.84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支持,其中本公司按股比(50%)提供不超过9.42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贷款利率以参考同期LPR并经股东方协商一致及依实际情况厘定,期限一年。

  因公司董事同时兼任广汽三菱董事,本次委托贷款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委托贷款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41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广汽三菱的基本情况

  广汽三菱成立于2012年,由本公司、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三菱商事株式会社以50:30:20的股比共同投资设立,主要从事汽车及汽车零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应的售后、咨询和技术服务等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广汽三菱经审计总资产为605,520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595,38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0,14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425,623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194,007万元人民币。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经股东各方协商一致并同意按股比向广汽三菱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与各有关方共同协商,有序平稳推进广汽三菱的后续经营发展,且本次按股比提供委托贷款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造成影响;同时,为控制资金风险及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后续将保持与其他股东方的密切沟通和加强对广汽三菱日常经营情况的关注,委托贷款的发放将根据其后续发展的实际情况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41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委托贷款经股东各方协商一致,有利于与相关方协商及推进后续经营发展,且不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委托贷款经股东各方协商一致按股比提供,有利于维护广汽三菱的稳定及为与相关方探讨后续经营发展奠定基础,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造成影响,不会损害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资金支持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6.3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2.3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9.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3%;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汽零部件有限公司给其持股50%的合营企业杭州依维柯汽车传动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尚有1.57亿元未收回,目前已在推进其土地厂房的变现等措施逐步归还。此外公司无逾期未回收的财务资助款项。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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