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6 证券简称:西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6月21日上午10:3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一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婧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5日通过书面方式和电话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核、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76 证券简称:西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133,823,779.34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5.03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35.8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939.9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3,152.86万元。截至2023年6月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永证验字(2023)21001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6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公布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实际募集资金若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预计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三、 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3年6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128,241,703.26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28,241,703.26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167,871,195.30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截至2023年6月15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582,076.08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永证专字(2023)第310399号)。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8,241,703.2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5,582,076.08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33,823,779.34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项目进行了鉴证,并出具《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永证专字(2023)第310399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1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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