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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到5%以下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9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及公司股权激励增发、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上海东昌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昌广告”)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东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昌集团”)、丁建祖、丁建勇仍持有公司股份70,226,123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1,404,528,863股)的比例为 4.99998%。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股东东昌广告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昌集团、丁建祖和丁建勇出具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增发限制性股票、东昌广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以及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等原因导致其持股比例由6.95683%减少至4.99998%,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权益变动明细

  

  注:1、第7、8、9、10、12、13、14、15、16、18项“公司总股本”不包含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4、前次权益变动持股5%以上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9)。

  5、东昌广告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第7项东昌广告减持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6)。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东昌集团持有的限售股份为2015年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得,此部分限售股及限售期内转增股份已于2018年8月7日全部解除限售。

  2、上述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2015年8月31日总股本472,496,546股计算,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2023年6月20日总股本1,404,528,863股计算,以上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相加之和有差异为数据四舍五入导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要为公司股本变动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致,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鼎股份

  股票代码:6001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1、上海东昌广告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峨山路91弄160号501室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峨山路91弄160号501室

  2、 上海东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峨山路91弄160号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峨山路91弄160号

  3、丁建祖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 **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160号

  4、丁建勇(JOHN ZHAO)

  住所:** ** ** CENTRAL,HONGKONG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160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股份”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鼎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东昌广告

  

  (二)东昌集团

  

  (三)丁建祖

  

  (四)丁建勇(JOHN ZHAO)

  

  上述东昌广告、东昌集团均系丁建勇(JOHN ZHAO)、丁建祖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的公司,且丁建勇(JOHN ZHAO)、丁建祖系兄弟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东昌广告

  

  (二)东昌集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东昌广告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以及永鼎股份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等原因,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即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单位:股

  

  注:1. 本次权益变动前2015年9月2日的持股比例以永鼎股份2015年9月2日总股本472,496,546 股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前2021年12月1日的持股比例以永鼎股份2021年12月1日总股本1,380,901,143股计算;

  3.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以永鼎股份2023年6月19日总股本1,404,528,863股计算,以上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相加之和有差异为数据四舍五入导致;

  4、2016年6月7日,上市公司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转增7股,上市公司总股本由472,496,546股变更为944,993,092股;2018年5月21日,上市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上市公司总股本由963,893,092股变更为1,253,061,020股。以上两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同比例增加。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永鼎股份的股份不存在被设定其他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四、关于其他情况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昌广告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70,226,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查,自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32724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东昌广告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东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3:丁建祖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4:丁建勇(JOHN ZHAO)

  (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东昌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东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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