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74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部分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441,441股,限售期为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3日(因2023年7月1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4号),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并于2021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66,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8,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70,029,020股,占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79.5784%,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7,970,980股,占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0.4216%。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799,419股限售股已于2022年1月4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2022年7月1日,公司解除部分限售股份15,400,948股并于同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023年4月3日,公司解除部分限售股份6,000,000股并于同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户,对应股票数量为1,441,441股,占公司截至2023年6月20日股本总数的1.17%,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441,441股,将于2023年7月3日(因2023年7月1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年1月6日,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股本增加304,362股,公司总股本由88,000,000股增加至88,304,362股。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转债”进入转股期,截至2023年6月12日,因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公司股本增加130股。公司“利元转债”于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因公司权益分派停止转股。截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总股本由88,304,362股增加至88,304,492股。
2023年6月20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9日公司股本88,304,492股为基数,每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0.4股,合计转增股份35,321,797股,截至2023年6月20日,公司总股本由88,304,492股增加至123,626,289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2023年6月20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其他变化。
综上所述,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2023年6月20日,公司股本由88,000,000股增至123,626,289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变动为1,441,441股,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占截至2023年6月20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7%。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其持有的公司限售股的承诺如下: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持有人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数量为1,441,441股,占公司截至2023年6月20日股本总数的1.17%,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3日(因2023年7月1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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