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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3-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海东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林椿楠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参与认购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涉及的关联股东陈耀民未参加本次会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藕淏、陈雨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岀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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