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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三)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思安街 99 号协鑫广场 1 号楼 29 楼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剑嵩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142,462,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1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114,678,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5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7,783,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8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5人,代表股份22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张诚先生、独立董事杨隽萍女士、独立董事孙建辉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430,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0%;反对3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3232%;反对3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7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陶士青女士、陈剑嵩先生、郑维先生、杨军先生、王心烨女士、刘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情况如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沈文忠先生、孙建辉先生、章贵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情况如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4、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张正亮先生、金微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馨怡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如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项也律师、张依航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5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因本次会议为新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申请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以口头形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剑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选举陈剑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选举陶士青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如下人员担任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战略委员会:陈剑嵩先生、沈文忠先生、杨军先生,其中陈剑嵩先生为委员会主任。

  审计委员会:章贵桥先生、孙建辉先生、陶士青女士,其中章贵桥先生为委员会主任。

  提名委员会:沈文忠先生、章贵桥先生、刘栩先生,其中沈文忠先生为委员会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孙建辉先生、章贵桥先生、郑维先生,其中孙建辉先生为委员会主任。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胡惠明先生、郑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王心烨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7、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刘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6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时登载于2023年6月27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8、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王晨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6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6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因本次会议为新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已申请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以口头形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金微微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选举金微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6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和监事会主席,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1、董事长:陈剑嵩先生

  2、 副董事长:陶士青女士

  3、 非独立董事:郑维先生、杨军先生、王心烨女士、刘栩先生

  4、 独立董事:沈文忠先生、孙建辉先生、章贵桥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陈剑嵩先生、沈文忠先生、杨军先生,其中陈剑嵩先生为委员会主任。

  审计委员会:章贵桥先生、孙建辉先生、陶士青女士,其中章贵桥先生为委员会主任。

  提名委员会:沈文忠先生、章贵桥先生、刘栩先生,其中沈文忠先生为委员会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孙建辉先生、章贵桥先生、郑维先生,其中孙建辉先生为委员会主任。

  上述委员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董事长相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陈剑嵩先生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陈剑嵩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立案调查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调查事项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的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陈剑嵩先生对行业发展具有深刻的洞见,对公司的战略转型、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关键的引领作用,是公司当前战略转型关键时期的核心领导者。陈剑嵩先生在任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期间,全力推动公司由传统无缝服装行业向光伏行业的战略转型,公司在其带领下,在战略转型布局、项目建设、经营管理、人才梯队等方面均有大幅提升。陈剑嵩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相关职务对公司战略转型及可持续发展具有关键作用。

  同时,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运作正常,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决策未因董事长陈剑嵩先生被立案调查而受到影响。

  二、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

  1、监事会主席:金微微女士

  2、监事会成员:张正亮先生、陈馨怡女士(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监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三、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杨军先生

  2、副总经理:胡惠明先生、郑维先生

  3、财务总监:王心烨女士

  4、董事会秘书:刘栩先生

  5、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王晨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职务要求,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栩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9-85920903

  传真:0579-85922004

  邮箱:xliu@bangjie.cn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思安街99号协鑫广场1号楼29楼

  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

  附件: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杨军先生,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协鑫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胡惠明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曾任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副总裁;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副总裁;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惠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惠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郑维先生,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融资总监。现任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郑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王心烨女士,198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持有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曾任协鑫集团有限公司资本总监、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心烨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心烨女士持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宁波青嵩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769%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心烨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心烨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刘栩先生,199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简历

  王晨先生: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学士学位。历任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专员;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专员、审计主管、审计经理,内审负责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现任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内控专业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晨先生持有2,000股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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