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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证券代码:000900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15: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7月12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7月12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7月11日9:0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    点: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现代投资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吕鑫  刘慧

  联系电话:0731-88749889

  传    真:0731-88749811

  邮    编:410004

  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900”,投票简称为“现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7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本人(公司)对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证券代码:000900        公告编号:2023-021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罗卫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定于2023年7月12日下午15:3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6日

  附:候选人简历

  罗卫华,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1994年参加工作,历任湖南省临长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第四工作站站长(副科级),湖南省邵怀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理部部长,湖南省邵怀高速公路副总监,湖南省道贺高速公路项目筹备组副组长,湖南省道贺高速公路总监,湖南省通平高速公路筹备组组长,湖南省通平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经理,湖南省石华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指挥长,湖南省永龙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理,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常德管理处党委书记、处长,湖南高速公路常德路政支队政委,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常德管理处党委书记、处长,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现任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卫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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