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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3-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召开。

  3.股东大会主持人:钱刚。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规则和《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14:4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6日(星期四)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7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科技大楼三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23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3年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大楼。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杜鹤

  (2)联系电话:0510-80673288

  (3)传 真:0510-86196690

  (4)电子邮箱:zxtgdm@citicsteel.com

  (5)邮政编码:214400

  6.会期及费用: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指示,或对同一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注:请对议案“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08】”,投票简称为“中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3-052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拟变更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公司拟变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2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08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3.业务信息

  毕马威华振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72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5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1年审计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客户共 3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莫康妮,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莫康妮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莫康妮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董攀,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董攀200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董攀近三年未有签署或复核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海峰,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海峰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海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根据毕马威华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确定的原则决定具体报酬。公司拟就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向毕马威华振支付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2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普华永道中天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2年度,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公司拟变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普华永道中天、毕马威华振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请的毕马威华振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相应业务经验,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我们同意将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变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毕马威华振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毕马威华振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变更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2.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6.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3-051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1月1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2023年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00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结合2023年前期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在对公司与关联方拟开展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江阴兴澄马科托钢球有限公司之间需增加关联交易销售和提供劳务额度52,000万元和9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之间需增加关联交易销售额度5,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9,834,471万元。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江阴兴澄马科托钢球有限公司需增加关联交易采购额度2,3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8,385,329万元。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罗元东因担任江阴兴澄马科托钢球有限公司董事而构成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1-5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1)名称:江阴兴澄马科托钢球有限公司

  住 所:江苏省江阴市昌达路10号

  法定代表人:罗元东

  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31日

  主营业务:从事锻造钢球和轧制钢球的生产,从事上述产品的销售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5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33,880.01万元;净资产:9,895.3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908.15万元;净利润392.09万元。

  (2)名称: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

  住 所: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新下陆街169号

  法定代表人:王峰

  注册资本:31,096.0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5月6日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及销售各种类型的球墨铁铸管、管件、排水管及其它铸造产品;为自行生产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及其他客户服务;批发零售境内采购的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管道施工(不含压力管道);普通货运;在港口区域外从事货物搬运装卸服务、仓储服务;金属结构件加工及制作;再生资源回收及销售(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热力、煤气生产和供应;自来水供应。(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023年5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486,887.07万元;净资产:177,136.7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40,518.25万元;净利润3,751.44万元。

  (二)关联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董事罗元东先生担任江阴兴澄马科托钢球有限公司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第(四)项,该公司经营和效益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风险。

  公司监事陶士君先生担任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第(四)项,该公司经营和效益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向关联人销售钢材、材料、水电气、球团、焦炭等产品;提供运输、装卸、检测服务;采购废钢、钢球等产品。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付款周期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由交易双方根据具体交易情况签署相关协议,或按照实际订单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付款周期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及其他各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运行起到了保证作用,交易各方资信良好,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发展实际需要,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 保荐人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五矿证券认为:上述公司新增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在公平的基础上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3-050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1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郏静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经会议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相关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监事陶士君因担任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董事而构成本议案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经会议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023年度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2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3-049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1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钱刚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到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公司结合2023年前期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在对公司与关联方拟开展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江阴兴澄马科托钢球有限公司之间需增加关联交易销售和提供劳务额度52,000万元和9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之间需增加关联交易销售额度5,0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江阴兴澄马科托钢球有限公司之间需增加关联交易采购额度2,300万元。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罗元东因担任江阴兴澄马科托钢球有限公司董事而构成本议案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公司拟变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公司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拟不超过425万元。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同意书面文件;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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