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073
债券代码:118024 债券简称:冠宇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作为第一被告;
● 涉诉金额:2,200万元;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本公告涉及的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产生影响;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TL”)以专利侵权为由起诉公司的起诉状等相关材料。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ATL称公司生产和销售的相关产品侵害了其ZL201621315077.9和ZL201210294046.X号专利的专利权,并据此请求法院判令公司立即停止制造、使用、销售、出口涉诉专利相关的电芯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合理费用,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等。前述共计2个案件(每个涉诉专利对应1个案件),每个案件诉请的赔偿金额为1,100万元,合计共2,200万元。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产生影响。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研发创新。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掌握了“高温电池技术”、“数码电池电解液技术”、“高安全电池关键材料应用技术”、“高能量密度电池关键材料应用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为保持公司技术领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保护工作,相关核心技术已取得多项专利,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已授权有效国内专利1,182项,其中发明专利348项,实用新型专利822项,外观设计专利12项。
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股东的利益。后续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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