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9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中介机构对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文件。
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部分回复内容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与修订,更新部分以“楷体(加粗)” 字体显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