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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1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春红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要求,公司修订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中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的内容。具体修订如下: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调整前: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调整后: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1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要求,公司修订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中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的内容。具体修订如下: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调整前: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调整后: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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