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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3-049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乌拉特中旗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旗嘉能”);公司控制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下属宁津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津国瑞”);主要投资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的一级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嘉泽分布式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原名称:北京嘉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下属的河北乾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开新能”)、潜江博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峰新能”)、襄阳丰博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博泽新能源”)、烟台海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风新能”)。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为中旗嘉能、宁津国瑞向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205,293,487.24元、433,694,819.9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2家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38,988,307.14元。

  2、公司分别为乾开新能、博峰新能、丰博泽新能源、海风新能4家公司向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金租”)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11,661,000.72元、6,382,863.68元、7,119,348元、18,166,611.84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4家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3,329,824.24元。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上述被担保人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于近日为上述公司分别向华润租赁、浦银金租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中旗嘉能、宁津国瑞向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205,293,487.24元、433,694,819.9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2家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38,988,307.14元。

  2、公司分别为乾开新能、博峰新能、丰博泽新能源、海风新能4家公司向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金租”)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11,661,000.72元、6,382,863.68元、7,119,348元、18,166,611.84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4家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3,329,824.24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三届十九次董事会、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2023年5月9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和《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旗嘉能

  1、中旗嘉能的基本情况

  

  2、中旗嘉能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

  3、中旗嘉能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二)宁津国瑞

  1、宁津国瑞的基本情况

  

  2、宁津国瑞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

  3、宁津国瑞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三)乾开新能

  1、乾开新能的基本情况

  

  2、乾开新能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

  3、乾开新能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四)博峰新能

  1、博峰新能的基本情况

  

  2、博峰新能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

  3、博峰新能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五)丰博泽新能源

  1、丰博泽新能源的基本情况

  

  2、丰博泽新能源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

  3、丰博泽新能源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六)海风新能

  1、海风新能的基本情况

  

  2、海风新能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

  3、海风新能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华润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公司就为中旗嘉能及宁津国瑞提供前述担保事项,与债权人华润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提供相应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如为分期履行,则为最后一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为债权人基于主合同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租前息(若有)、手续费、租赁保证金、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金调整,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2、主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主合同法律关系被认定为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时,债务人应当支付、返还、赔偿债权人的全部款项;

  3、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而支付的一切支出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

  4、支付前述款项所涉及的全部税费。

  同时,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将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二)公司与浦银金租签署的保证合同

  公司就为乾开新能、博峰新能、丰博泽新能源、海风新能4家公司提供前述担保事项,与债权人浦银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提供相应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含租前息,如有)和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追究债务人违约责任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因变现或取回租赁物而发生的评估费、拍卖费、税费等其他各种其他应付费用等),以及债权人根据主合同要求债务人缴纳的保证金(押金)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同时,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将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相关下属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用于各自的新能源项目建设、补充项目流动资金等,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担保总额为865,130.9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末净资产的151.13%,均系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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