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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潍柴动力”)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下称“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8日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6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6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张泉先生

  6.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67,472,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51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14,688,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526%。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65,830,4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395%;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48,857,6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3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52,784,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85%。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52,784,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85%。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后附《潍柴动力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1.审议及批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及批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及批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及批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及批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及批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运营发展需要及股东利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暂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8,639,291,296股(公司总股本8,726,556,821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87,265,5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8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则以A股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及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派发2023年度中期股息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决议授权董事会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之前,不时向公司股东支付董事会认为公司的盈利情况容许的2023年度中期股息,而无需事先取得股东大会的同意。

  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决议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作出有效决议之日止。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决议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有效决议之日止。

  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调整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1.01选举马常海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

  该议案获得通过,马常海先生当选为公司执行董事。

  11.02选举王德成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

  该议案获得通过,王德成先生当选为公司执行董事。

  11.03选举马旭耀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

  该议案获得通过,马旭耀先生当选为公司执行董事。

  11.04选举Richard Robinson Smith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该议案获得通过,Richard Robinson Smith先生当选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12.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调整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2.01选举迟德强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该议案获得通过,迟德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2.02选举赵福全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该议案获得通过,赵福全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2.03选举徐兵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该议案获得通过,徐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进行了计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及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进行了监票。

  五、独立董事述职

  在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2年度工作述职报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3年3月3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兴高、姚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备注: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因四舍五入导致得票比例之和不等于100%。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3-02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共收回有效票数15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部分新任董事担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具体如下:

  1.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同意选举王德成先生、马旭耀先生为委员,本次选举完成后,该委员会由谭旭光先生(主席)、Michael Macht先生(副主席)、张泉先生、王德成先生、孙少军先生、袁宏明先生、马旭耀先生、张良富先生、余卓平先生九位董事组成;

  2.审核委员会:同意选举迟德强先生、赵福全先生、徐兵先生为委员,本次选举完成后,该委员会由蒋彦女士(主席)、余卓平先生、迟德强先生、赵福全先生、徐兵先生五位董事组成;

  3.薪酬委员会:同意选举赵福全先生为委员,并由蒋彦女士担任主席,本次选举完成后,该委员会由蒋彦女士(主席)、张良富先生、赵福全先生三位董事组成;

  4.提名委员会:同意选举迟德强先生、马常海先生、徐兵先生为委员,并由迟德强先生担任主席,本次选举完成后,该委员会由迟德强先生(主席)、马常海先生、徐兵先生三位董事组成。

  上述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马常海先生为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的公司授权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马常海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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