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5 证券简称:上海家化 公告编号:2023-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8月修订)》、《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和由于未完成业绩考核目标无法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49,334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78,873,194股变为676,223,86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678,873,194元减少至676,223,860元。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接待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长治路399号双狮汇A座11F
2、申报期间:2023年6月29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电话:021-35907666
5、传真:021-65129748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15 证券简称:上海家化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527号8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记名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潘秋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邓明辉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郑丽监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韩敏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10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达健、张安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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