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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美特新材钠电池正极材料研发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3-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风险提示:

  1、湖南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特新材”或“美特公司”)本次发布的4款钠电正极材料目前只完成了产品中试,将不会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天盐业”或“公司”)2023年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程度尚无法预测。

  2、美特新材此次钠电产品正式量产前,需要经过钠电车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并经内部审议通过后,经控股股东批复实施,未来可能存在项目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以及达产达效不及预期的风险。

  3、美特新材预计于2023年底前完成钠电项目正式立项所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预算编制和报批工作,如进展顺利,其预计将于2024年初启动量产车间建设,2025年初正式量产。

  一、交易概述

  雪天盐业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美特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集团”)、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晟富”)或轻盐晟富指定第三方共同投资美特新材,上述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美特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及《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美特公司风险提示暨补充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2)。2023年2月,美特新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美特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当前,公司在美特新材的持股比例为20%。

  二、钠离子电池新品研发进展情况

  美特新材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向钠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延伸所需要的产业发展平台,美特新材研发团队经过半年多的技术攻坚,于5月份正式向市场推出首款公斤级产品,于6月份完成了中试线的改造及中试放大试验,并于2023年6月28日正式对外发布了MT-N20、N21、N40C、N40Z等4款钠电池正极材料。

  该系列新产品是美特新材与中南大学双方团队通过对原材料甄选优化、钠位精准调控技术、过渡金属位精准调控技术、表面多元化包覆技术等全方位的研发,取得的重大技术突破,解决了钠电池正极材料空气稳定性、加工性能、循环性能等关键技术问题。基于易加工、成本低、容量大等优势,新产品将在储能和小动力等应用领域取得进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

  美特新材计划于2023年7月启动钠电正极材料产线的立项可研分析,2024年启动1.5万吨钠电正极材料智能化生产线量产车间建设。

  本次发布的4款钠电产品及钠电的发展规划是实现公司产业链延伸和布局钠电新赛道的基础,也是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双碳发展战略”,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发布的4款钠电正极材料目前只完成了产品中试,将不会对公司2023年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程度尚无法预测。

  2、美特新材此次钠电产品正式量产前,需要经过钠电车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并经内部审议通过后,经控股股东批复实施,未来可能存在项目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以及达产达效不及预期的风险。

  3、美特新材预计于2023年底前完成钠电项目正式立项所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预算编制和报批工作,如进展顺利,其预计将于2024年初启动量产车间建设,2025年初正式量产。

  4、公司仅作为参股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不能控制美特新材资产及运营管理。

  5、未来的市场需求、市场拓展及竞争情况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继续关注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美特新材管理状况及其相关投资项目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3-058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城A座3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冯传良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非独立董事代启智先生、独立董事杨平波女士、杨胜刚先生、陈诚先生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出席,非独立董事王哈滨先生因公务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刘少华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证券事务代表刘昆先生做本次会议记录,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4项议案,其中第1、2、3项议案对5%以下股东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 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帅先生、陈鑫先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3-059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2年10月24日至2023年4月24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3年5月8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本激励计划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情形。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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