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33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6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宋剑斌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调减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最终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以实际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方案最终需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34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6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郭瑜监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调减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最终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以实际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方案最终需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32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时“杭银转债”
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本次权益分派公告前一日(2023年7月5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杭银转债”将停止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杭银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杭州银行本次权益分派的“杭银转债”持有人可于2023年7月4日(含当日)前转股。
一、2022年度权益分派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6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或“杭州银行”)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相关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27)。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杭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1、公司将于2023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杭银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自本次权益分派公告前一日(2023年7月5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杭银转债”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杭银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公司本次权益分派的“杭银转债”持有人可于2023年7月4日(含当日)之前的交易日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杭州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27楼
邮政编码:310003
联系电话:0571-87253058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或“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认真分析,并就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分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进一步夯实公司资本实力,进而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水平。从中长期看,如果公司保持目前的资本经营效率,本次发行将对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可能的变化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即期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2023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2022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7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4.02亿元。假设: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在2022年基础上按照增长5%、10%、2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
上述数据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可能影响的示意性假设和理论结果,不代表公司对全年的业绩预测。公司2023年全年的财务数据以最终经董事会批准披露的年报内容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9亿股,募集资金总额80亿元,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相关收益的影响。
5、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仅为示意性测算,不代表本次发行的实际发行时间,实际发行时间最终以监管机构批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任何其他因素(包括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优先股强制转股、可转债转股等)引起的普通股股本变动。
6、假设公司已发行的100亿元优先股在2023年将完成一个计息年度的全额派息(仅为示意性测算,不代表公司优先股的实际派息时间),股息率为4.00%(含税),需派发股息4亿元。假设公司已发行的7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在2023年将完成一个计息年度的全额派息(仅为示意性测算,不代表公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实际派息时间),利率为4.10%(含税),需派发利息2.87亿元。
7、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情形一: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分别为122.63亿元和119.72亿元。
情形二: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0%,分别为128.47亿元和125.42亿元。
情形三: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0%,分别为140.15亿元和136.82亿元。
注1: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优先股当期宣告发放的股息-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当期宣告发放的利息;
注2: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优先股当期宣告发放的股息-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当期宣告发放的利息;
注3: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
考虑到商业银行业务模式的特殊性,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与原有资本金共同使用,其带来的收入贡献无法单独衡量。根据以上假设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股本增加,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有一定摊薄影响。
(三)关于本次测算的说明
以上假设及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一般情况下,募集资金当期就可以产生一定的效益,但短期无法使资产规模得到相应的扩展,直接产生的盈利和效益也无法完全同步。因此,如果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不能够保持当前的资本经营效率,那么在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受到一定的摊薄效应影响。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公司就摊薄即期回报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支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资本监管要求和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业务发展动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提升竞争优势和盈利水平,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信贷支持,并为公司股东创造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
公司持续深化“人才兴行”理念,以新一轮“二二五五”战略规划为指引,制定并实施新“1133”人力资源规划和“3331”人才培养体系,围绕体系化、数字化、专业化开展“新三化”建设,“三化”手册体系不断健全,“三化”模板和员工画像的数字化实践初显成效,标准团队专业化建设得到加强;搭建认证课程、分享课程、线上微课体系,线上线下课程资源进一步丰富。公司通过持续举办内部讲师技能大赛,不断壮大内部讲师队伍,持续优化师资结构;搭建新员工七大方向带教体系,实施“集中培训+战训营+导师带教”培养模式,持续选聘导师实现新员工OJT带教全覆盖。同时,积极建设教育培训数字化平台,组织“三航一营”精品培训项目,通过杭银大讲堂、领航工程、远航工程、启航工程、战训营等班次,针对性提升员工能力素质。
公司围绕“十四五”信息科技规划,稳步推进“数智杭银”建设,持续推进全行数字化转型。2022年以来,公司实现17个重大项目阶段性投产,持续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初步形成数据标准、数据质量、元数据管理相关工作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加大人力投入,引进各类科技人才超300人,实施“百人选育计划”,重点培养“双懂”复合型人才,组织数字方舟系统培训及“起航”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公司继续升级智慧运营,不断深化智慧网点建设,拓展数智化渠道建设。公司以客户体验为核心进行运营流程改造,提升厅堂服务效率和客户体验;持续推进集约化运营,扩大运营、信贷集中运营作业内容,提升作业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逐步拓宽运营服务半径,向业务条线中后台支撑扩展,丰富服务渠道,创新服务场景;不断推进数字化手段应用,加强运营基础精细化管理、数字化评价、运营队伍“三化”建设,提升运营管理质效。
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共有分支机构255家,其中在杭州地区设有支行(含总行营业部)112家,在浙江省内的宁波、绍兴、温州、舟山、衢州、金华、丽水、嘉兴、台州、湖州设有分支行73家,在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合肥设有分支行69家,并在上海设立了1家资金营运中心,基本实现浙江省内机构全覆盖,并实现机构网点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等发达经济圈的战略布局。上述区域经济基础全国领先、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市场活力不断提高、区域银行业蓬勃发展,公司的战略布局将有助于进一步开拓区域合作,巩固业务基础,为未来经营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四、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
面对错综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围绕战略规划,全面贯彻客户导向、数智赋能的发展理念,有力统筹生产经营,积极推进各项战略举措落地实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公司坚持“二二五五”战略引领,以服务实体经济、践行普惠金融为宗旨,积极推动业务转型和结构调整。公司金融强化客户经营和流量经营策略,零售金融深化客群经营模式改革,小微金融积极推动渠道建联,金融市场业务加强投研能力建设,资产管理业务优化丰富产品货架并扩大代销渠道,各项业务获得全面协调发展,资产规模稳步增长,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4.3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11%。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961.2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92%;贷款总额7,503.4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86%;总负债15,931.9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96%;存款总额10,033.4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11%;公司不良贷款率0.76%,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568.68%,较上年末上升3.58个百分点。
2、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作为经营货币和信用的特殊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和声誉风险等。为加强风险管理,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以充分应对未来的挑战,推动各项风险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公司加强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强化股东回报的具体措施
1、强化资本管理,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公司将持续加强对包括本次募集资金在内的资本金管理,持续健全资本管理机制,在符合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围绕全行战略导向,通过资本有效配置来调整业务结构和业务发展方式,实现经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最大化;并合理运用各类资本补充工具,不断优化资本总量与结构,提高资本质量,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加大资产结构调整力度,提高资本配置效率
公司将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和优化表内外资产结构,控制负债成本,优先发展综合收益较高、资本消耗低的业务,提高资产收益。在业务发展中加强表外业务风险资产的管理,准确计量表外业务风险资产;引导业务部门和各级机构调整业务结构与客户结构,以经济资本约束风险资产增长,实现资本水平与风险水平合理匹配,提高资本配置效率。
3、深化业务转型发展,持续提升发展质量
公司将坚定按照“二二五五”战略规划的指引,聚焦两个转变,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金融坚守服务实体经济初心,提升产业金融、传统中小企业等领域的信贷投放,加强科技金融、城建金融等细分领域竞争优势,积累渠道建联和平台获客经验,持续推进“六通六引擎”产品与服务体系优化迭代。零售金融深化客群运营,通过网格化营销、分层管理和产品谱系健全等举措,提升客户运营能力;大力拓展代发业务、特色业务和财富营销,推进财富致胜;把握住房、汽车市场企稳复苏机遇,稳妥实施信贷下沉,促进消费信贷稳定增长。小微金融以“云抵贷”为基础,积极稳妥推进信用小微、数字小微发展,同时加快交易银行产品适小化改造,不断提升小微综合服务。金融市场优化资产配置,审慎开展择时交易,通过两大平台建设推进同业合作不断深化,并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投研赋能,为增厚收益提供有力支撑。
4、强化风险合规,巩固资产质量
公司将强化重点领域风险控制,打造专业队伍和数智风控的核心风控能力,加强预警中心、模型中心、反欺诈中心建设,通过数字风控强化风险识别前瞻性和适时性;强化前瞻研判和监测预警,动态管理风险限额,建立投研分析、投资评价和决策落地贯通的执行机制;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坚持大额风险排查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两张清单”管理,滚动开展信贷结构调整;重视实体经济投入,加强产业研究,优化信贷投向和中小企业授信流程;防范监管案件,加强合规达标与监管整改,统筹开展员工行为排查、监管案件排查和岗位廉洁风险排查;提升内部审计检查有效性,完善业务问责管理办法、检查工作评价和报告机制;加强反洗钱反欺诈工作,强化可疑交易监测,丰富系统监测模型和数据风控体系,畅通可疑线索的发现、识别及报告渠道;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实施消保全流程管理,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和满意度。持续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筑牢发展根基。
5、进一步强化投资回报机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对广大股东进行相应的利润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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