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
全资子公司名称:1.江苏智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测投资”,暂定名,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名称为准);2.瑞泰(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Ray Tech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孙公司:瑞泰(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Ray Tech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孙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日联科技以自有资金向智测投资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向新加坡子公司出资500万美元;新加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马来西亚孙公司出资500万美元。
●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在境内办理外汇审批以及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因国内外政治、法律制度、文化背景以及业务拓展模式不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一定的人才、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后续实际运营过程中也可能面临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整体的战略发展规划,且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更好地响应海外客户的市场需求,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联科技”或“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在无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00万美元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同时,拟通过新加坡子公司在马来西亚投资500万美元设立全资孙公司。
(二) 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及马来西亚全资孙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设立等相关事宜。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商务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且尚需取得新加坡、马来西亚当地主管机关的审批或登记。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江苏智测投资有限公司
(二) 瑞泰(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三) 瑞泰(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
三、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全球化布局,在海外拓展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设立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四、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在境内办理外汇审批以及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2、 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开展业务需要具备一定的业务资质,存在部分业务资质无法获得的可能性,进而对公司的业务拓展产生影响。
3、 新加坡、马来西亚与中国政治、法律制度以及文化背景不同,业务拓展模式也与中国存在差异,本次对外投资存在一定的人才、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后续实际运营过程中也可能面临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风险。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重上述风险。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公司前期积累的技术能力和管理经验,提高经营效率,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10,800万元对公司募投项目“X射线源产业化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6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5.1367万股,发行价格152.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495.1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079.07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2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14Z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计划对“X射线源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总金额进行调整,使用自有资金10,800万元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并扩大X射线源产能数量至10,000,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原因
(一)由于“X射线源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的研发难度大、技术挑战多、开发复杂度高,需要配备大量高素质技术人员,且近两年国内X射线源供不应求的情形,市场上X射线源紧缺,故市场需求比预期提升较多,需要扩大产能。
(二)同时根据项目落实的情况,需要加大包括人力、设备等在内的各项资源的投入,保证项目的进程。
四、 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是基于公司产能提升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从而有利于保障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10,800万元对项目追加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10,800万元对公司募投项目“X射线源产业化建设项目”追加投资。
(二) 监事会意见
2023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是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10,800万元对公司募投项目“X射线源产业化建设项目”追加投资。
(三)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适当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已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800万元对公司募投项目“X射线源产业化建设项目”追加投资。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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