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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13版)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上接C13版)

  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新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惠康实业有限公司、江苏泰恩特中央空调有限公司、Embraco Slovakia s.r.o(恩布拉科,全球知名商用压缩机品牌)、博格思众(常州)空调系统有限公司(博格思众Bergstrom,世界领先的商用车空调系统解决方案和运动控制领域供应商)、Tecumseh Products Company(泰康,全球知名商用压缩机品牌)、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594.SZ 轨道交通车辆空调供应商)等。

  第四,公司报告期内实现收入和利润的快速增长,市占率逐步提升。 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涡旋压缩机销量位列全国第六位,仅次于前五大外资品牌(艾默生、江森日立、大金、丹佛斯、松下),连续多年为国内涡旋压缩机销量最大的国产品牌。其中热泵应用涡旋压缩机销量连续四年位居全国第二位,2022年市场占有率达18.80%,冷冻冷藏应用涡旋压缩机连续五年位居全国第二位,2022年市场占有率达15.99%,仅次于行业龙头艾默生。商用空调领域占据涡旋压缩机80%以上的应用市场份额,外资品牌居主导地位。随着品牌影响力的提升,公司的市占率稳步提升,从2018年的0.73%上升至2022年2.59%,2022年商用空调领域应用营收16,785万元,同比增长54.87%,随着与商用空调新客户的持续开发,未来发行人在商用空调领域的市场份额有望持续提升。公司积极布局电驱动车用涡旋应用市场,对博格思众实现卧式涡旋压缩机的小批量供货。

  第五,随着国产品牌的综合竞争实力将稳步提高,“国产替代”有望加速。目前外资品牌凭借先发优势,仍高度垄断我国涡旋压缩机市场。2015年至 2022年,前五大外资品牌(艾默生、江森日立、大金、丹佛斯、松下)的中国市场占有率从 96.07%下降至 80.29%。英华特的市占率从2018年的2.24%上升至2022年的5.59%。

  第六,公司境外销售金额整体不断增加。2022年,受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俄罗斯地区的订单增加较多,销售金额从2021年度的 274.14万元增至2022年度的6012.51万元。同时,公司加大印度市场开拓力度,使得公司向俄罗斯、印度出口收入明显增加。

  第七,本次发行价格51.39元/股对应的发行市值30.07亿元,位于保荐人国金证券投价报告给出的6-12个月远期整体公允价值区间24.93-27.50亿元区间之上。公司发行价格高于投价报告估值区间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① 从业务的角度来看,公司是国内第一家实现批量生产并向市场持续稳定供货的内资涡旋压缩机企业,打破了长久以来外资品牌在涡旋压缩机领域的多寡头格局,也是国内出货量最大的制冷涡旋压缩机国产品牌厂商。目前外资品牌仍高度垄断我国涡旋压缩机市场,国产替代的空间广阔,随着国产品牌的综合竞争实力稳步提高,“国产替代”有望加速。

  ② 从盈利和运营能力的角度来看,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运营能力优于可比公司。公司在ROE、ROA、ROIC、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等关键指标上均具有明显的优势。

  表1:2022年公司与可比公司盈利和运营能力对比

  来源:Wind

  ③ 从业绩增速的角度来看,公司的业绩增速明显高于可比公司。可比公司中仅三花智控的业绩增速和英华特较为可比,三花智控2022年净利润增速为52.81%,略高于英华特净利润增速的44.50%,而2023年一季度,英华特的净利润增速高达73.53%,远高于三花智控的32.73%。截至2023年6月29日,三花智控股价对应2022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为48.11倍,高于英华特的发行市盈率45.19倍。

  表2:公司与可比公司业绩对比

  来源:Wind

  ④ 本次定价是按照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为52.9952元/股为参考,并下折3.03%至51.39元/股作为发行价。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分别为53.0000元/股和52.9952元/股,52.9952元/股为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加权平均数,代表了主流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

  (3)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54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5,999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78.21%;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612,70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的76.51%,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发行规模的2,497.68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5)《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52,866.00万元,本次发行价格51.39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75,183.57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7)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14,630,000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52,866.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51.39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5,183.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538.84万元(不含增值税,含印花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5,644.73万元。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3年7月6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7月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1、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网下投资者应当结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3、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14、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3年7月4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23年7月4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整。有关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发行公告》“二、(六)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调相关各方及时退还投资者申购资金及资金冻结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者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报备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新启动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3年6月19日(T-9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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