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7月0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自2023年7月4日起,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调整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C类份额在“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渠道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限额。届时起,若个人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单笔申购(含转换转入)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0元(不含)的,本公司将有权对超过1,000.00元的部分予以拒绝。若个人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0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人民币1,000.00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对超过1,000.00元的部分及其余笔数本公司将有权予以拒绝。(2)?本基金调整上述相关业务限额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照常办理。本基金恢复正常办理A、C类份额在“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渠道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xamc.cn)查阅《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70-1800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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