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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号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3-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存托凭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实际控制人特别表决权比例合计不高于62.92%,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37,720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本次转换前后实际控制人特别表决权比例一致,仍为62.92%,此次转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的主要内容

  (一)特别表决权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分为A类普通股股份(普通股份)和B类普通股股份(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5份表决权,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除表决权差异外,A类普通股股份与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完全相同。

  截止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禄峰先生控制的 Putech Limited、Hctech I L.P.、Hctech III L.P.和实际控制人王野先生控制的Cidwang Limited、Hctech II L.P. 合计持有181,546,570份存托凭证,所持有的存托凭证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所持有的存托凭证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本次转换后仍合计持有公司62.92%的特别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

  (二)本次转换前后特别表决权变化情况

  截至6月30日,公司已回购149,485份存托凭证,已于2023年6月30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将37,720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登记,转换后实际控制人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比例一致,仍为62.92%。具体如下:

  

  单位:份

  (三)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如遇以下事项,拟进行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并于转换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告:

  1、公司披露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

  3、其他重要事项。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特别表决权转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高禄峰先生与王野先生仍合计持有公司62.92%的特别表决权,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3-054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中国存托凭证(CDR)。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元/份(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二、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存托凭证149,485份,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比例为0.02%,成交的最高价为35.20元/份,最低价为34.37元/份,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186,688.3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于6月21日至6月30日,申请将37,720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根据合规要求,为不影响数据有效性,在此期间未进行回购。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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