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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ST搜特             公告编号:2023-075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搜特转债”(转债代码128100)转股期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6年3月12日;目前转股价格为1.60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搜特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公开发行了8,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267号”文同意,公司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4月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搜特转债”,债券代码“12810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搜特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3月18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9月18日至2026年3月12日。

  二、“搜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20年9月9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搜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搜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2.9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9月10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相关媒体上的《2020-087:关于向下修正“搜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2021年8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搜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搜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8月17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相关媒体上的《2021-074:关于向下修正“搜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3、2022年5月1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对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3,093,441,054股减少为3,051,814,483股,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的相关规定,“搜特转债”转股价格由1.62元/股调整为1.6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1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相关媒体上的《2022-059: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2-060:关于调整“搜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三、“搜特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搜特转债”金额因转股减少14,057,900元,转股数量为8,786,121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搜特转债”剩余债券7,840,384张,剩余可转债余额为784,038,400元。

  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四、 其他

  1、 公司已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了《2023-068: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暨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被终止上市。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

  3、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第五条:“退市可转债应与其退市公司股票在同一交易日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后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进行挂牌转让。

  4、投资者如需了解“搜特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咨询电话0769-81333505进行咨询。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搜于特”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搜特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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