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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0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持有人发出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3日上午10:0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聂结杳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持有人712人,实际出席703人,代表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28,147,761.0份,占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99.26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050,636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9.92%;反对0份;弃权97,125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8%。

  鉴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胡大志、蔡艺彬、谢荣安、王进东、刘伟、赵德伟、缪云、马增勇、求伟民、龙前、董晓林、张清波、袁杰林、李惜炎、杨诗云、董炳荣、程浩、史利坡、李海龙、朱兴华、王辉、陈志渊、徐跃锋、沈杰等24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同意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对上述人员持有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共计2,451,901.2份(其中:胡大志194,250.0份、蔡艺彬194,250.0份、谢荣安194,250.0份、王进东194,250.0份、刘伟97,125.0份、赵德伟97,125.0份、缪云92,359.4份、马增勇51,800.0份、求伟民97,125.0份、龙前129,862.6份、董晓林97,125.0份、张清波97,125.0份、袁杰林94,742.2份、李惜炎93,913.4份、杨诗云137,270.0份、董炳荣194,250.0份、程浩102,149.6份、史利坡97,125.0份、李海龙97,125.0份、朱兴华1,605.8份、王辉22,118.6份、陈志渊45,687.6份、徐跃锋13,830.6份、沈杰15,436.4份)取消并收回。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并应考虑除权、除息的调整因素。按照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计算(大于5.18元/股),上述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回持有人总金额预计为2,451,901.2元(1元/份),由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自有资金支付。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锁定期满后,从出售该份额相关的股票所获资金中予以支付,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050,636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9.92%;反对0份;弃权97,125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8%。

  公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条件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13亿元,2016-2018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76.41亿元,复合增长率为14.89%,完成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目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选择主营业务及规模可比的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继续对标玻璃业务,同意按照《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有关规定调整计算对标企业和公司2022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经考核,公司2022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同行业对标企业分位值符合不低于80分位值的目标。

  1、经考核,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的基本财务指标完成条件已达成。

  2、根据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和持有人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完成结果,对各持有人可归属的份额及权益进行确认。经考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693名持有人(19人被取消资格)均符合归属条件,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归属的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办理693名持有人对应份额107,650,080.0份的权益归属手续。

  (1)本期持股计划各持有人参与考核的份额总数为126,647,374.0份,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依据对公司层面的基本财务指标、多维指标的业绩考核已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达标情况,确定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归属对应的份额合计为107,650,080.0份,归属比例占参与本期持股计划考核份额的85%,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相关持有人名下,其中监事王立勇先生归属162,761.0份,占本次归属份额的0.1512%,其他持有人共计归属约107,487,319.0份,占本次归属份额的99.8488%。

  (2)依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比例为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比例为50%。

  锁定期届满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才可根据持股人的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因业绩考核未能归属的份额18,997,294.0份(不含离降职人员被取消的份额2,451,901.2份),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5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止2023年6月30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10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83%。最高成交价格为8.1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8.0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998,46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5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数量总额不低于2,500万股(含)且不超过5,000万股(含),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上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6日、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5、2023-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首次回购。2023年5月31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

  2、截至上月末的回购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6月上旬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实施2022年度差异化分红的申请,并按规定承诺在提交分红申请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含)期间,公司不实施可能导致回购账户内股份数量等发生变动的行为。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10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83%。最高成交价格为8.1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8.0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998,464.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3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

  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24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拟对上述人员持有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合计2,451,901.2份进行收回。

  一、 持有人份额收回依据

  (一)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方案》”)“第八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之“三、持有人权益的处置”之(三)~(六)项的相关规定。有关权益处置条款如下:

  1、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前,持有人不在公司任职,则取消持有人所持全部份额;……。

  2、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发生下调,但是仍满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确定标准的,则:若上述情况发生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前,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职务调整前后两个职位所对应的职位级别、职位考核要求、在职时间对其进行考核,计算其可归属的份额予以保留;……。

  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发生下调,且不满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确定标准的,则:若上述情况发生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前,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在职时的职级、任职时间及其对应考核结果,计算其可归属的份额予以保留;……。

  持有人发生职务下调被取消的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相应的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二)公司与持有人签署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书》”)中约定了当持有人持有的(全部)部分不能归属或被取消的份额时,应由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决定收回,返还对应权益价款(按初始购买价格与市价之孰低值)给持有人,处置权益剩余的资金归公司方所有的相关内容。

  二、 份额收回人员及数量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24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拟对上述人员持有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2,451,901.2份进行收回。

  1、胡大志、蔡艺彬、谢荣安、王进东、刘伟、赵德伟、缪云、马增勇、求伟民、龙前、董晓林、张清波、袁杰林、李惜炎、杨诗云、董炳荣、程浩、史利坡、李海龙等19人,因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前已办理了离职手续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公司拟取消上述持有人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及所持全部份额。上述持有人被取消的份额数量合计为2,353,222.2份,其中:胡大志194,250.0份、蔡艺彬194,250.0份、谢荣安194,250.0份、王进东194,250.0份、刘伟97,125.0份、赵德伟97,125.0份、缪云92,359.4份、马增勇51,800.0份、求伟民97,125.0份、龙前129,862.6份、董晓林97,125.0份、张清波97,125.0份、袁杰林94,742.2份、李惜炎93,913.4份、杨诗云137,270.0份、董炳荣194,250.0份、程浩102,149.6份、史利坡97,125.0份、李海龙97,125.0份。上述取消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2、朱兴华、王辉、陈志渊、徐跃锋、沈杰等5人,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发生了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公司拟取消上述持有人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上述持有人被取消的份额数量合计为98,679.0份,其中:朱兴华1,605.8份、王辉22,118.6份、陈志渊45,687.6份、徐跃锋13,830.6份、沈杰15,436.4份。上述取消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综上,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上述24名持有人的部分(或全部)份额数量合计为2,451,901.2份。

  三、 收回份额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按照公司《持股计划方案》规定,持有人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应返还持有人份额初始购买价格或出售该份额对应股票所获资金之孰低值,并应考虑除权、除息的调整因素。

  1、胡大志、蔡艺彬、谢荣安、王进东、刘伟、赵德伟、缪云、马增勇、求伟民、龙前、董晓林、张清波、袁杰林、李惜炎、杨诗云、董炳荣、程浩、史利坡、李海龙等19人,被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取消、收回的份额数量合计为2,353,222.2份,上述取消、收回的份额,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1元/份*收回份额数量,或5.18元/股*收回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与出售所获资金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结合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情况(大于5.18元/股),上述19名持有人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总金额预计为2,353,222.2元,其中:胡大志194,250.0元、蔡艺彬194,250.0元、谢荣安194,250.0元、王进东194,250.0元、刘伟97,125.0元、赵德伟97,125.0元、缪云92,359.4元、马增勇51,800.0元、求伟民97,125.0元、龙前129,862.6元、董晓林97,125.0元、张清波97,125.0元、袁杰林94,742.2元、李惜炎93,913.4元、杨诗云137,270.0元、董炳荣194,250.0元、程浩102,149.6元、史利坡97,125.0元、李海龙97,125.0元。

  2、朱兴华、王辉、陈志渊、徐跃锋、沈杰等5人,被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取消、收回的份额数量合计为98,679.0份,上述取消、收回的份额,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1元/份*收回份额数量,或5.18元/股*收回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与出售所获资金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结合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情况(大于5.18元/股),上述5名持有人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总金额预计为98,679.0元,其中:朱兴华1,605.8元、王辉22,118.6元、陈志渊45,687.6元、徐跃锋13,830.6元、沈杰15,436.4元。

  综上,结合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情况,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上述24名持有人的部分(或全部)份额的价格为1元/份,或该部分份额对应股份的收回价格为5.18元/股。上述24名持有人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总金额为2,451,901.2元。

  上述24人被取消、收回份额的应返款项,全部以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自有资金支付。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锁定期满后,从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所获资金中予以支付,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四、 本事宜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3年7月3日,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同意对部分持有人份额进行收回。

  2、2023年7月3日,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员工持股计划收回上述部分持有人份额的事宜。

  3、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对部分持有人持有的份额(2,451,901.2份)进行收回。

  五、 备查附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1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因时间关系,本次会议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送达,通知豁免时间要求,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公司共有董事9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文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鉴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胡大志、蔡艺彬、谢荣安、王进东、刘伟、赵德伟、缪云、马增勇、求伟民、龙前、董晓林、张清波、袁杰林、李惜炎、杨诗云、董炳荣、程浩、史利坡、李海龙、朱兴华、王辉、陈志渊、徐跃锋、沈杰等24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同意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对上述人员持有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共计2,451,901.2份(其中:胡大志194,250.0份、蔡艺彬194,250.0份、谢荣安194,250.0份、王进东194,250.0份、刘伟97,125.0份、赵德伟97,125.0份、缪云92,359.4份、马增勇51,800.0份、求伟民97,125.0份、龙前129,862.6份、董晓林97,125.0份、张清波97,125.0份、袁杰林94,742.2份、李惜炎93,913.4份、杨诗云137,270.0份、董炳荣194,250.0份、程浩102,149.6份、史利坡97,125.0份、李海龙97,125.0份、朱兴华1,605.8份、王辉22,118.6份、陈志渊45,687.6份、徐跃锋13,830.6份、沈杰15,436.4份)取消并收回。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并应考虑除权、除息的调整因素。按照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计算(大于5.18元/股),上述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回持有人总金额预计为2,451,901.2元(1元/份),由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自有资金支付。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锁定期满后,从出售该份额相关的股票所获资金中予以支付,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条件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13亿元,2016-2018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76.41亿元,复合增长率为14.89%,完成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目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选择主营业务及规模可比的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继续对标玻璃业务,同意按照《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有关规定调整计算对标企业和公司2022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经考核,公司2022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同行业对标企业分位值符合不低于80分位值的目标。

  1、经考核,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的基本财务指标完成条件已达成,详见《旗滨集团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及权益归属结果报告》。

  2、根据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和持有人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完成结果,对各持有人可归属的份额及权益进行确认。经考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693名持有人(19人被取消资格)均符合归属条件,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归属的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办理693名持有人对应份额107,650,080.0份的权益归属手续。

  (1)本期持股计划各持有人参与考核的份额总数为126,647,374.0份,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依据对公司层面的基本财务指标、多维指标的业绩考核已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达标情况,确定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归属对应的份额合计为107,650,080.0份,归属比例占参与本期持股计划考核份额的85%,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相关持有人名下,其中监事王立勇先生归属162,761.0份,占本次归属份额的0.1512%,其他持有人共计归属约107,487,319.0份,占本次归属份额的99.8488%。

  (2)依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比例为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比例为50%。

  锁定期届满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才可根据持股人的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因业绩考核未能归属的份额18,997,294.0份(不含离降职人员被取消的份额2,451,901.2份),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2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因时间关系,本次会议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通知豁免时间要求,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到会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监事王立勇先生因参加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旗滨集团《公司章程》《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事宜进行了核实,认为:

  1、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24人,因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等原因,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持有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进行收回。上述持有人名单无误,收回持股计划的数量和价格的确定依据充分。

  2、公司提出的本次部分持有人份额收回事宜,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规定。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3、本次部分持有人份额收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上述持有人份额2,451,901.2份进行收回,在锁定期满后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监事王立勇先生因参加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旗滨集团《公司章程》《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事宜进行了核实,认为:

  1、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议案》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规定,选择的对标单位和对标业务依据合理;上述符合权益归属的持有人名单无误,考核依据,以及权益归属份额的数量和比例确定依据充分。

  2、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3、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权益归属事宜。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4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

  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权益归属的持股计划及份额数量: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07,650,080.0份。

  ??本次权益归属是根据公司业绩等多维指标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达标情况,确定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归属对应的份额,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相关持有人名下。本次权益归属不会造成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股份性质的变化和股东权益变动。

  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整体安排,公司于2022年9月继续启动并实施了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已于2023年4月底完成了披露。为及时做好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及权益归属工作,按照公司制定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方案》”)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条件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认为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归属条件的条件已达成,拟同意按照《持股计划方案》进行相应的权益归属,情况如下:

  一、 纳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的份额情况

  1、认购份额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共712人,实缴认购金额(份额)共计为129,099,275.2元(份,1元/份)。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

  2、权益处置与调整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24名参与对象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其持有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2,451,901.2份将被收回。具体如下:

  (1)胡大志、蔡艺彬、谢荣安、王进东、刘伟、赵德伟、缪云、马增勇、求伟民、龙前、董晓林、张清波、袁杰林、李惜炎、杨诗云、董炳荣、程浩、史利坡、李海龙等19人,因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前已办理了离职手续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公司拟取消上述持有人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及所持全部份额。上述持有人被取消的份额数量合计为2,353,222.2份;朱兴华、王辉、陈志渊、徐跃锋、沈杰5人,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发生了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公司拟取消上述持有人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上述持有人被取消的份额数量合计为98,679.0份。

  (2)上述持有人被取消的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3、纳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的份额

  经上述权益处置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考核的持有人为693人,参与考核的份额为126,647,374.0份。

  二、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一)考核条件

  公司层面2022年度的整体财务考核指标如下:

  

  注1:同行业对标企业样本选取与公司主营业务及规模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注2:净资产收益率为公司年报中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时需剔除因员工持股计划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数。

  注3:上述考核年度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基于公司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由公司财务部核算,并经董事会最终认定为准。

  注4: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当年实施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或非公开发行股票等行为,新增加的净资产可不计入当年以及未来年度净资产增加额的计算。

  当上述基本的财务指标达成时,公司董事会将对多维的综合指标进行考核认定。多维的综合指标以公司“做大和做强”的战略目标为核心理念,结合公司业务的盈利能力、产品品质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经营、设备管理提升、能耗和环保指标提升,以及公司人才引进、风险控制、研发项目等方面的指标完成情况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并综合认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综合指标核算公司整体业绩完成的百分比(A),并据此核算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系数(X),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系数(X),确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可归属的份额总数N(份)=本期可参与业绩考核的份额总数×X。

  (二)考核结果

  1、基本的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CAC证审字[2023]0207号《审计报告》,公司基本的财务指标完成考核目标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情况。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13亿元,2016-2018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76.41亿元,复合增长率为14.89%,完成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目标。

  (2)净资产收益率完成情况。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选择主营业务及规模可比的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继续对标玻璃业务,董事会同意按照《持股计划方案》有关规定调整计算对标企业和公司2022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经考核,公司2022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同行业对标企业分位值符合不低于80分位值的目标。

  综上,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的基本财务指标完成条件已达成。

  2、多维指标考核

  经结合公司业务的盈利能力、产品品质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经营、设备管理提升、能耗和环保指标提升,以及公司人才引进、风险控制、研发项目等方面的多维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的综合考核,2022年度公司整体业绩考核得分为83.18分。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

  根据上述综合指标考核公司整体业绩完成的结果,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符合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归属条件的条件,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系数为85%,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可归属的份额总数为107,650,080.0份。上述不符合归属条件的份额(18,997,294.0份)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三、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一)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第一步:个人绩效考核一次分配

  1、个人年度绩效考核(90分)

  对参与对象实施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按年度中两次考核的得分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个人绩效得分=上半年考核得分×30%+年度考核得分×70%)。参与对象的上级领导对其当年岗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最终分值=(参与对象的年度评价分/100)*90,满分为90分,分值高于90分的按90分算。

  2、工作目标评价(10分)

  对参与对象所在公司、部门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或业务工作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参与对象按所在各公司工作目标或业务工作质量(净利润)完成率*100分计,完成率在75%-120%范围内的按实际完成率计,超过120%的按120分计;小于75%的,按75分计,集团职能部门及筹建单位按100分计。年终由董事长、总裁对各部门、各子公司的工作目标(或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10分。

  3、个人评分综合调整。根据公司目前绩效管理的实际情况,为有利于充分发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引导和风向标作用,同时减少考核的管理成本及避免考核结果刚性运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个人绩效考核采用等级评定法对个人绩效考评最终得分进行综合调整。个人考核评分等级综合评定调整主要考虑了考核结果的正态分布效应进行级差调整,具体如下:

  

  4、按照个人绩效考评分数S,调整各持有人计划归属的份额,调整系数如下表:

  

  第二步:第一步考核未能归属的份额,在持有人之间进行二次分配

  按照第一步的调整和分配原则,个人绩效考核分数低于100的持有人无法全部归属相应份额,该部分未能归属的份额,将在持有人之间进行二次分配。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归属二次分配方法主要结合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评最终得分(S)及个人参与考评的份额为依据进行分配。

  (二)考核结果

  本次考核的参与对象693人(参与对象712人,19人被取消资格),经考核,所有参与对象考核分数均在70分以上,693名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归属条件。

  1、经考核,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综合等级平均得分情况,第一次分配可归属的份额为103,471,599.0份,一次分配未能全部归属的份额4,178,481.0份(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可归属的份额总数107,650,080.0份的3.88%)。该部分一次分配未能归属的份额进入二次分配。

  2、经二次分配,上述未全部归属的份额为4,178,481.0份已全部归属到位。

  四、 考核确认的各持有人可归属的份额及权益情况

  经对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以及参与对象个人(共考核693人,19人已被取消资格)的综合考核,693名参与对象均符合归属条件,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归属的条件已达成。根据考核结果,同意公司693名参与对象对应的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07,650,080.0份办理权益归属手续。

  1、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依据对公司层面的基本财务指标、多维指标的业绩考核以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达标情况,确定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归属对应的份额合计为107,650,080.0份(本期持股计划各持有人参与考核的份额总数为107,650,080.0份,归属比例占参与本期持股计划考核份额的85%),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相关持有人名下,其中监事王立勇先生归属162,761.0份,占本次归属份额的0.1512%,其他持有人共计归属约107,487,319.0份,占本次归属份额的99.8488%。

  2、依据《持股计划方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比例为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比例为50%。

  锁定期届满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才可根据持股人的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因业绩考核未能归属的份额18,997,294.0份(不含离降职人员被取消的份额2,451,901.2份),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五、 本事宜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3年7月3日,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议案》,同意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权益归属。

  2、2023年7月3日,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事宜。

  3、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事宜,归属份额107,650,080.0份。

  六、 备查附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6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已有1,364,000.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07,488股,累计转股股数占“旗滨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0.004001%。

  未转股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旗滨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498,636,000.00元,占“旗滨转债”发行总额的比例为99.909333%。

  一、旗滨转债的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0,000万元,期限6年。

  (二)可转换债券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82号文)同意,公司1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债券代码“113047”。

  (三)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旗滨转债”自2021年10月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旗滨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

  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8日起调整为12.80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刊载《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由于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27日起调整为12.00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刊载《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由于公司于2022年7月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前次回购剩余股份2,823,592股实施了注销,最新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2日起价格调整为12.01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刊载《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

  二、旗滨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共有4,0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33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0.000012%,占公司2023年6月30日公司股份总额2,683,500,836股的0.000012%。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已有1,364,000.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07,488股,累计转股股数占“旗滨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0.004001%;占2023年6月30日公司股份总额2,683,500,836股的0.004006%。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旗滨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498,636,000.00元,占“旗滨转债”发行总额的比例为99.909067%。

  三、股份变动情况

  

  四、控股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81,172,979股,占公司2023年6月30日股份总额2,683,500,836股的25.3837%,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4,609,401股,占公司2023年6月30日股份总额2,683,500,836股的40.4177%。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353588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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