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ST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3-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6.8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04.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585.7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8.50亿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11.07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1、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陕西富安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富安泰置业”)接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提供的175,680万元融资的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18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公司间接持股100%的陕西富安泰置业100%股权质押并以陕西富安泰置业名下持有在建工程抵押,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北京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持有土地及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对陕西富安泰置业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其它融资条件均不变。具体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2、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陕西盛得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盛得辉置业”)接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提供的58,880万元融资的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18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公司间接持股100%的陕西盛得辉置业100%股权质押,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北京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持有土地及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对陕西盛得辉置业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其它融资条件均不变。具体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3、公司持有99.8602%权益的子公司苏州鸿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鸿光”)接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提供的75,000万元融资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为11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由苏州惠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苏州璞阳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苏州煜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由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他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公司持有51%权益的控股子公司南通光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光卓房地产”)接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提供的46,790万元融资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29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南通光卓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南通光卓房地产该笔融资展期余额提供51%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南通光卓房地产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3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100.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64.7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1.04亿元,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84.22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实际担保余额以融资放款时点为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富安泰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8月17日 ;
注册资本:人民币3,061.22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雅俊;
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沣泾大道西西安小镇售楼部102室;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佛山信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99%股权,香港信业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其1%股权)持有其4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陕西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其它情况:经查询,陕西富安泰置业是失信被执行人。被担保方陕西富安泰置业因流动资金不足、无力偿还所欠债务导致金融债务违约,被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陕西富安泰置业目前正积极与各债权人沟通债务清偿及相关债务展期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陕西富安泰置业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其相关债务展期顺利进行。
2、公司名称:陕西盛得辉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03月19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3,061.22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雅俊
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沣泾大道西西安小镇售楼部101室;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
股东情况:佛山信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99%股权,香港信业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其1%股权)持有其4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上林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其它情况:经查询,陕西盛得辉置业是失信被执行人。被担保方陕西盛得辉置业因流动资金不足、无力偿还所欠债务导致金融债务违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陕西盛得辉置业目前正积极与各债权人沟通债务清偿及相关债务展期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陕西盛得辉置业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其相关债务展期顺利进行。
3、公司名称:苏州鸿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25日 ;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雨波;
注册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88号万达广场西楼(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吴中分园)1301室;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股东情况:苏州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苏州鸿光权益99.8602%。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其他情况:被担保方苏州鸿光因流动资金不足、无力偿还所欠债务导致债务违约,目前已经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苏州鸿光目前正积极与各债权人沟通债务清偿及相关债务展期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苏州鸿光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其相关债务展期顺利进行。
4、公司名称:南通光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1日 ;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小华;
注册地点: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1088号江成研发园1号楼1529-328室(CZ);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49%股权;南通光卓房地产系公司间接持有51%股权的子公司,公司与其余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其他情况:被担保方南通光卓房地产因流动资金不足、无力偿还所欠债务导致金融债务违约,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可能。南通光卓房地产目前正积极与各债权人沟通债务清偿及相关债务展期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南通光卓房地产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其相关债务展期顺利进行。
三、 本次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 公司作为陕西富安泰置业担保人对175,680万元的融资承担100%连带责任,展期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间接持股100%的陕西富安泰置业100%股权质押并以陕西富安泰置业名下持有在建工程抵押,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北京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持有土地及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2、 公司作为陕西盛得辉置业担保人对58,880万元的融资承担100%连带责任,展期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间接持股100%的陕西盛得辉置业100%股权质押,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北京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持有土地及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3、 公司持有99.8602%权益的子公司苏州鸿光申请75,000万元融资担保,由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不超过为11个月,担保条件:由苏州惠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苏州璞阳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苏州煜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4、 公司持有51%权益的控股子公司南通光卓房地产接受上海银行南通分行提供的46,79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29个月,作为担保条件: 南通光卓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南通光卓房地产该笔融资展期余额提供51%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南通光卓房地产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6.8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04.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585.7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122.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8.5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5.44%。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11.0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362.2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担保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逾期担保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五、备查文件
担保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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