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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旭生物”)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7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凌世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1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90,773,4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630.9373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2,708.2805万股。

  公司现已完成了上述权益分派,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9,077.3432万元增加至12,708.2805万元。

  二、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拟对《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以上修改涉及部分条款的增加与删除,公司章程中原各条款序号依此相应调整,条款中涉及引用其他条款序号变化的亦同步调整。除上述修改的条款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员办理上述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等手续,具体备案结果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2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旭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7月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3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7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0号4幢5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21日

  至2023年7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 年7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5、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由于电话登记无法核验相关文件,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3年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0号4幢5楼公司证券管理部。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钧、余钧

  电话:0571-85391552

  传真:0571-88865920

  邮箱:jun.yu@diareagent.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0号4幢5楼(邮编:310011)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代理人,请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按上述要求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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