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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3-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瑾沣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瑾沣裕”)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瑾沣裕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8.26%减少至6.85%。

  ● 本次权益变动系无锡瑾沣裕于2023年7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13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85%。

  公司于近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瑾沣裕发来的《权益变动告知函》,无锡瑾沣裕于2023年7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13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85%。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无锡瑾沣裕所持有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按照公司当时总股本233,600,000股计算,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目前总股本250,482,183股计算,以上所有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后的结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公司股东大宗交易减持所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事项。

  4、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截止本公告日,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其股份减持具体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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