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23-02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2年1月5日,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阳光矿业90%股权和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义煤集团阳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矿业”)90%股权和相关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公告》(临2022-004号)。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2年,阳光矿业90%股权和相关债权先后四次在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产权”)挂牌转让。2022年9月1日,第四次公开挂牌期满,征集到一家受让方河南仁和锦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和锦宇”)。10月1日,公司与受让方仁和锦宇签订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持义煤集团阳光矿业有限公司90%股权及债权之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进展公告》(临2022-057号)。2022年11月2日,公司收到中原产权转来的首期股权转让价款25,000万元。2023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仁和锦宇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价款56,829万元和债权转让价款5162.64万元(中原产权代收)。
根据《转让协议》约定,仁和锦宇应当在协议生效(2023年1月1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债权转让价款5162.64万元;在协议签订后5个月内(2023年3月1日前)支付全部剩余价款;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目前,公司正按照国资转让相关规定和《转让协议》约定与仁和锦宇协商利息支付事宜,后续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阳光矿业已完成上述交易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持有阳光矿业10%的股权,阳光矿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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