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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3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31日

  至2023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 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南村,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烨、吴优

  电话:0574-55007043

  传真:0574-55007008

  3、登记时间:

  2023年7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 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7月11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7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张建中先生、独立董事罗金明先生、独立董事张志勇先生、独立董事郑曙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明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1)提名傅明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傅凌儿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张建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虞洪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王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周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1)提名温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郑曙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屠雯珺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将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将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11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7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1)提名汤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史济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将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将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7月结项,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投项目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募投项目后续尾款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已结项“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监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拟将节余募集资金70,785,158.04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44,827,904.56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上述事项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即“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经建设完成,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公司已结项的“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0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36,792.45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3,963,207.5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2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82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本次已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本次已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2022年7月,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并结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投入试生产。

  公司已于2022年7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10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7月10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截至2023年7月10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可用余额为109,138,722.73元,主要系先用票据支付而尚未到期未置换的金额、尚需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以及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其中:

  ①先用票据支付而尚未到期未置换的金额6,322,670.00元。

  ②尚需支付的项目未到支付条件的设备款及未到期的质保金为32,030,894.69元。由于部分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③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净额为44,827,904.56元。

  2、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结合市场和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公司从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出发,在保障满足公司业务需求的基础上,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对设备进行集中采购,降低了采购成本,节约了项目开支。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款及质保金、先用票据支付而尚未到期未置换的金额等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0,785,158.04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先用票据支付而尚未到期未置换的金额6,322,670.00元、尚需支付的项目未到支付条件的设备款及未到期的质保金32,030,894.69元,两项合计38,353.564.69元,将继续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设备款及质保金的支付及先用票据支付而尚未到期的金额置换,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使用完毕,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如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进度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已结项“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发展及资金统筹安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已结项“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7月结项,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投项目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募投项目后续尾款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已结项“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将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将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将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监事审核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将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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