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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3-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撒文化”)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07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07月17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雅珊女士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 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8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此举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同时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07 月 18 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3-039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07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07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07 月 18 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3-040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文化”)于 2023 年 07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20]3290号)核准,公司向28名投资者发行142,920,634股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6.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00,399,994.2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25,483,018.7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74,916,975.49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4,245,969.63元(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870,671,005.8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9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442C0000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7月15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共计59,614.5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9,664.75万元(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收回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等,上述金额为未经审计数据)。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现阶段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23年02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编号:2023-036)。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在有序进行,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预计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性闲置。目前,公司正处于业务发展扩张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在确保募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前提下,公司计划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使用,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55%测算,预计将给公司节约节省财务费用约人民币355万元。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在未来12个月内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公司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投项目建设加速,导致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留存的募集资金无法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则公司将该部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满足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日常生产经营,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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