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公告编号:2023-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 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刘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方友萍女士、独立董事张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汪华斌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骆骏骎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上海) 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共同担任。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平、刘芳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基于以上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参加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1、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