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公告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3-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张海霞女士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司法标记股份涉及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9,000.00万元;执行人实际需要冻结的本证券的数量为51,958,322股。上述被司法标记的股份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2022年7月2日、2023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关于公司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二、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涉及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海霞女士所持公司股票涉及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的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张海霞女士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及张海霞女士均未收到与本次新增司法标记相关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张海霞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新增司法标记的主要原因和诉讼涉及债务金额公司暂时无法获悉,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3-062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股票于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7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关于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成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于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