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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瑛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科技”或“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50.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0号)核准,华依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923,50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7.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65,889,737.1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527,958.8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4,361,778.32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18日出具上会师报字(2023)第509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23年7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350.94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50.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已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相关鉴证报告,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10545号),认为华依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依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10545号);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910,560股,限售期为自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本次限售股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6月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7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211,200股,并于2021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72,844,77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8,014,18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830,59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股股东1名,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股份,对应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910,56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84,783,172股的比例为1.07%。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战略配售股份将于2023年7月3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新增11,923,509股股份,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72,844,774股变更为84,768,28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14,889股,已于2023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4,768,283股变更为84,783,17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华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股东承诺;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华依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910,560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限售股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84,783,172股计算,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的结果。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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