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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下属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被担保人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182.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余额合计为115,814.61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23,770.48万元(外币按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95%。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需要,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科科技”)拟为全资下属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海南澄迈晶步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澄迈”)向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本金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为10年,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2)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新乡市盛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盛步”)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借款期限为8年,公司拟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3)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有限”)拟为上述授信的敞口部分人民币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4)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南京市晶盛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晶盛”)为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提供储能节能服务,并与其签署能源管理协议及配套技术协议,公司为南京晶盛在能源管理协议及配套技术协议项下所承担的权利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担保期限为能源管理协议履行期间,担保协议已签署。

  (5)公司全资下属公司Jinkoholding Energy Generation, S.L.U.(以下简称“Jinkoholding”)向IBERBENRO保险公司申请约人民币1,189.50万元(按担保生效日汇率换算)的新增授信,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6)公司全资下属公司Jinko Power Energy, S.L.U.(以下简称“Jinko Power Energy”)向西班牙的毕尔巴鄂比斯开银行(Banco Bilbao Vizcaya Argentaria)申请约人民币793万元(按担保生效日汇率换算)的授信,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2、为确保分布式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新项目投资的实施,公司拟为上海市晶科电力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科”)及其下属公司签署的能源管理协议条款范围内的各项义务及违约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汉川市晶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晶盛”、“承租人”)租赁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厂房屋顶投资建设光伏电站,并与其签署能源管理协议,上海晶科为汉川晶盛在能源管理协议下的各项义务及违约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2)公司全资下属公司郑州晶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晶源”、“承租人”)租赁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及河南富驰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屋顶投资建设光伏电站,并与其签署能源管理协议,公司为郑州晶源在能源管理协议下的各项义务及违约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二)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合并报表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下属公司)提供人民币16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上海晶科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同意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为上海晶科及其下属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新签署的能源管理协议条款范围内的各项义务、赔偿责任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为上海晶科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0)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三)担保额度变化情况

  本次担保涉及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间担保额度调剂,调剂情况及被担保人担保额度、担保余额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为Jinkoholding、Jinko Power Energy本次提供担保的金额按保函生效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换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Jinkoholding、Jinko Power Energy提供担保的余额按2023年7月21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换算。

  2、担保余额根据担保的融资款项的实际发放时间确定。担保额度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

  (二)被担保人财务数据详见附件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海南澄迈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公司为海南澄迈担保的期限为租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公司为海南澄迈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租赁合同、转让合同项下对债权人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租金、特殊租金,保证金、零期租金、保险费、期末购买价及租赁合同项下的其他应付款项,逾期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赔偿金、合同解约金,债权人为实现其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债务人在租赁合同、转让合同因任何原因被提前终止、解除或被认定无效、被认定成其他法律关系或无法执行情况下需向债权人承担的任何性质的返还责任、赔偿责任、或其它任何责任。

  (二)公司为新乡盛步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公司为新乡盛步担保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公司为新乡盛步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晶科有限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晶科有限为公司担保的期限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晶科有限为公司担保的范围为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四)公司为南京晶盛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公司为南京晶盛担保的期限为能源管理协议合同履行期间,即能源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节能效益分享期届满之日止。

  3、担保范围:公司为南京晶盛担保的范围为能源管理协议及配套技术协议项下南京晶盛所承担的权利义务。

  (五)公司为Jinkoholding、Jinko Power Energy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公司为Jinkoholding、Jinko Power Energy担保的期限为签订担保协议起一年。

  3、担保范围:公司为Jinkoholding、Jinko Power Energy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最高赔付金额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六)公司为汉川晶盛、郑州晶源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公司为汉川晶盛、郑州晶源担保的期限为能源管理协议有效期内。

  3、担保范围:公司为汉川晶盛、郑州晶源担保的范围为能源管理协议项下承租人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及违约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担保计划额度范围内,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本次担保有助于满足上述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投资的实施需求,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23,770.48万元(外币按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22.95%,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90,041.05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附件2: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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