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2023-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近日经公司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进行内部往来抵消时,由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少计“其他应收款”105,732,947.82元,少计“其他应付款”105,732,947.82元,导致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部分数字有误,现予以更正。该调整不影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对资产负债表中的个别数字有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内容
(一)第一季度报告“一、主要财务数据”之“(一)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第一季度报告“四、季度财务报表”之“(二)财务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除上述更正信息之外,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他应收应付款等数据的议案》,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更正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本次调整不影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对资产负债表中的个别数字有影响,更正后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临2023-041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新甫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更正<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他应收应付款等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更正<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他应收应付款等数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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