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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482,4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奥博”)向2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270,197股,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71,344,000股增加至347,614,197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明刚、明景谷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47,614,197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7,068,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5%(其中首发后限售股5,482,4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高管锁定股81,586,5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7%),不存在因利润分配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承诺“自金奥博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作出的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482,4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均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2名,涉及2个股东证券账户。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涉及的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和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首发后限售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注: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最终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金奥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期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金奥博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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