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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飞激光”、“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379.065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审核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122号同意注册。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逸飞激光”,扩位简称为“逸飞激光”,股票代码为“688646”。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6.80元/股。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379.0652万股,发行股份约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9,516.2608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量为475.813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75.8130万股,约占发行总量的20.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不向网下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332.3022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570.9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共1,903.2522万股。

  根据《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3,079.90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90.3500万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141.9522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61.30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329333%。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7月21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参与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投资”);

  (2)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湖北长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投”)、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高科”);

  (3)富诚海富通逸飞激光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逸飞激光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截至2023年7月14日(T-3 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在2023年7月25日(T+4 日)之前将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退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7,399,763;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46,308,908.4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213,237;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9,979,491.60。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1,419,522;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534,433,629.6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14.3192万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213,237股,包销金额为9,979,491.60元,包销股份的数量约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1.12%,包销股份的数量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0.90%。

  2023年7月25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战略配售募集资金和网上网下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2,130.60万元,其中:

  1、保荐和承销费用:9,195.83万元;

  2、审计、验资费用:1,763.02万元;

  3、律师费用:595.28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47.17万元;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29.30万元;

  注:(1)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2)前次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中,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为4.49万元,差异原因系印花税的确定,除前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5127979

  发行人: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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