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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飞激光”、“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122号文同意注册。《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网,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cn.chinadaily.com.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发行人: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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