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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3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五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2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公司与关联方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山西聚丰煤矿机械修造有限公司之间业务活动的需要,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与上述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增加,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70,9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三名关联董事姚锦龙先生、姚俊卿先生、姚锦丽女士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六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为子公司贵州华宇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美锦华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华宇”)正向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支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15亿元,期限为7年,公司拟为上述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时,贵州华宇拟以其六枝煤焦氢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一期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为子公司贵州华宇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3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九届五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4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九届五十次董事会会议及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由于公司与关联方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钢铁”)、山西聚丰煤矿机械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丰煤矿”)之间业务活动的需要,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与上述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增加。

  202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九届五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姚锦龙先生、姚俊卿先生、姚锦丽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70,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446,326.56万元的4.9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现将需要增加的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汇总列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名称: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清徐县东于镇西高白村307国道南1号

  注册资本:58,88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过发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铁轧制,其他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销售,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建材经销,电器机械修理(除汽车修理),道路货物运输,冶金技术服务;氧气、氮气生产、供应、销售。铁矿开采、精选、销售,废钢的收购,货物进出口业务,石灰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950,847.82万元,净资产307,395.72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20,732.54万元,净利润8,232.70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957,120.54万元,净资产305,115.40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11,900.61万元,净利润-1,022.83万元。

  2、 关联关系:同一控制人控制,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二)名称:山西聚丰煤矿机械修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清徐县东于镇中高白村307国道南1号A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段永忠

  经营范围:煤矿机电产品、防爆电气产品及配件、支护材料、门窗的制造、销售,锅炉、压力容器设备、除尘环保设备、橡胶制品、矿山专用设备、液压设备、起重设备、建筑材料、仪器仪表、阀门、铝材的销售,煤矿机电设备修理及井上井下设备安装,机电设备修理、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5,532.46万元,净资产-708.23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729.25万元,净利润-752.81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3,115.64万元,净资产-817.64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总收入2,087.91万元,净利润-109.40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控制,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由于子公司贵州美锦华宇新能源有限公司六枝煤焦氢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预计增加2023年度与聚丰煤矿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拟将采购原材料的额度调整为5,650万元。

  子公司山西美锦煤化工有限公司已完成升级改造,已于2023年5月末逐步投产,美锦钢铁生产需采购公司焦炭产品,公司预计增加2023年度与美锦钢铁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拟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额度调整为81,090万元。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以市场价格、国家定价为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部分商品按协议价约定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是:依据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市场公允价格。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历史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本年度的经营计划测算相关关联交易的金额。相关协议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交易方协商签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公司子公司贵州美锦华宇新能源有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子公司山西美锦煤化工有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均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此类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建设及生产经营。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该关联交易对交易双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通过增加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保证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而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此表示认可。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九届五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对2023年度与关联方聚丰煤矿、美锦钢铁之间的原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是基于业务活动的需要,公司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新增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出的,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并平等协商交易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增加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按市场定价原则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九届五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五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子公司贵州华宇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美锦华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华宇”)正向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支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15亿元,期限为7年,公司拟为上述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时,贵州华宇拟以其六枝煤焦氢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一期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九届五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子公司贵州华宇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美锦华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钢明;

  成立日期:2022-07-04;

  注册资本:78,061.9406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03MABT8X6Q8G;

  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新窑镇六盘水路喜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办公大楼四楼;

  主营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炼焦;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洗选;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日用杂品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高速公路服务区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煤制品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肥料生产;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4.05%,贵州省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5.95%。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78,911.55万元,负债合计39,689.98万元,流动负债合计28,684.15万元,无金融机构借款,净资产39,221.57万元;202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94.48万元,净利润-520.86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合计126,758.29万元,负债合计77,502.52万元,流动负债合计66,763.35万元,无金融机构借款,净资产49,255.77万元;2023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42.57万元,利润总额-293.94万元,净利润-223.3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贵州华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贵州华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贵州华宇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保证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根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贵州华宇该笔融资业务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不接受贵州华宇其他股东提供的担保,因此其他股东就本次贷款事宜不提供担保。

  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4,038.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31.3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45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3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九届五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6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美锦能源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九届五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9:15—15:0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上述议案经公司九届五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8月4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4236095

  2、传    真:0351-4236092

  3、电子信箱:mjenergy@mjenergy.cn

  4、邮政编码:030002

  5、联 系 人:杜兆丽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九届五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3”,投票简称为“美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8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3年8月10日召开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7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子公司青岛美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4.85%,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岛美锦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美锦”)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办理的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保证本金限额为12,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两年。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九届五十次董事会会议,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额合计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各控股子公司在此预计担保额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023年4月公司审议的为青岛美锦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岛美锦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勇;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12-1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R84JC0G;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骊山路169号甲;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汽车、汽车用发动机及汽车零部件;汽车修理与维护;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汽车租赁服务;出租车客运服务;货运站货物管理;新能源发电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占股95%;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占股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75,601.00万元,负债合计58,474.77万元,流动负债合计58,425.44万元,金融机构借款合计15,000.00万元,净资产17,126.24万元;202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842.66万元,利润总额109.70万元,净利润533.97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合计62,545.16万元,负债合计46,815.32万元,流动负债合计46,764.67万元,金融机构借款合计7,000.00万元,净资产15,729.84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1.08万元,利润总额-2,179.62万元,净利润-1,396.4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青岛美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详见本公告“一、(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资金的需要,促进其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青岛美锦权益的比例为97.13%,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同时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要求,本次贷款担保由青岛美锦第一大股东美锦能源提供,不接受其他股东提供的担保,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还剩177,306.3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4,038.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21.0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45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3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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