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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3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鲁长青先生、尤涛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

  鲁长青先生、尤涛涛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监事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鲁长青先生  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7年01月,法学本科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政工师。历任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部长,兼任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监事、经营管理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尤涛涛先生  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90年01月,本科学历。历任公司财务部出纳,财务管理中心下设二级部室资金管理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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