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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5版)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7版)

  

  (上接C5版)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为35.41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威力传动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截至2023年7月25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3.44倍。

  截至2023年7月25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7月25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中国高速传动”T-4日股票收盘价及2022年扣非前/后EPS均以人民币计量,收盘价汇率采用2023年7月25日(T-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汇率中间价。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威力传动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客户资源优势

  客户开发新供应商需要的时间较长、成本较高,因此下游客户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而是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常情况下,风电减速器企业向风机制造商客户批量供货前需经历2-3年的验证周期。

  通过长期的行业深耕和积累,公司与下游知名风机制造商客户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积累了较多的优质客户资源,根据BNEF(彭博新能源财经)发布的统计数据,2022年度国内市场风电新增吊装容量前5大企业(合计市场份额约75%)均与发行人建立了业务合作并进展到批量供货阶段;前10大企业中的9家(合计市场份额约93%)已与发行人建立了业务合作,其中8家(合计市场份额约91%)已进展到批量供货阶段。公司部分代表性客户如下:

  公司与上述优质客户的合作情况稳定,荣获金风科技2020年度优秀交付奖和21号工程突出供应商、东方风电2020年度最佳交付奖、中车风电2020年度供应商质量案例发布优秀奖和2022年优秀合作奖等奖项荣誉,在行业内树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以金风科技“21号工程”项目为例,发行人在客户前期预研阶段共计提供8款设计方案,收到客户终版技术资料后,于3天内即完成产品方案初步设计、22天内完成产品终版方案并经客户确认,样机于54天内完成生产制造及试验、一次并网成功,整体项目周期仅76天(较行业通常项目周期减少约44天),获得金风科技高度认可,被授予“21号工程突出供应商”奖项。2020年,金风科技推出6款新型号风机,其中配套的风电减速器产品均采用发行人设计的技术方案、并由发行人独家配套样机,发行人通过提供高效的技术服务,不断深化与金风科技的合作关系。

  优质的客户资源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持续增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公司通过持续的业务拓展不断丰富自身客户群体,从而巩固并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

  ②技术研发及创新优势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持续创新逐渐掌握多项核心技术,核心技术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在风电减速器结构设计、传动效率、工艺精度、疲劳寿命、噪声抑制等方面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并形成丰富的研发成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116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3项),并将相应专利和核心技术应用于风电减速器产品的研发生产过程中,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持续加大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力度,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一支技术先进、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制定出合理、可行、高效的技术方案。2020年至2022年,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研发63款新型号风电减速器产品,并通过向客户销售带动收入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118人,本科及以上学历研发人员占比约为95%,研发团队学历背景良好。

  公司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成果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取得了多项荣誉,具体包括“中国好技术”“国家级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2022年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2021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先进标杆奖”“制造业行业领先示范企业(产品)”“科技创新团队”“精密减速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宁夏创新型示范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③大功率风电减速器领域的竞争优势

  通过长期的自主研发创新,公司不断丰富产品种类及型号,目前已形成能够适应不同风力资源和环境条件、广泛应用于1MW至14MW各种型号直驱和双馈风机的产品体系,并在大功率风电减速器领域形成较为领先的竞争优势。

  2020年7月,我国首台10MW海上风电机组成功并网发电,公司作为该首台10MW风电机组偏航减速器、变桨减速器供应商,为我国自主研发并投入运行的单机容量最大的海上风电机组提供技术与产品支持。2023年2月,陆上单机大兆瓦风机组EN-220/10MW由远景能源发布,公司为该风电机组偏航减速器、变桨减速器供应商,为陆上中高风速地区的风电产业提供技术支撑,体现了公司在大功率风电减速器领域的领先地位。

  2022年,公司已开始向远景能源14MW风电机组、东方风电13MW风电机组交付风电偏航减速器、风电变桨减速器产品,进一步体现出公司在大功率产品领域的领先优势。

  ④成本控制优势

  公司从研发、生产阶段不断提高成本控制能力,形成了较强的成本控制优势。研发阶段,公司对风电减速器内部结构设计不断优化,产品扭矩密度达到250Nm/Kg,更高的扭矩密度意味着在相同输出功率和扭矩的情况下,减速器的质量和体积更小、零部件数量更少,从而为成本控制提供有力保障。生产阶段,公司通过持续的工艺优化、制程改进、设备升级,不断降低生产环节单位产品的时间耗用、人工占用及材料成本,从而降低公司的整体生产成本。

  ⑤制造工艺和质量控制优势

  风电偏航减速器、风电变桨减速器属于风电机组核心部件之一,对于风电机组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发挥重要作用,因此风机制造商对于风电减速器产品质量具有严格要求。公司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制度,在产品质量水平及稳定性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产品设计使用寿命长达二十年,能够有效满足下游客户使用需求。

  制造工艺方面,由于公司风电减速器产品属于多级传动行星减速器(风电偏航减速器一般为四级行星传动,风电变桨减速器一般为三级行星传动),由箱体、开式齿轮、多级传动齿轮组、轴承、轴套、密封圈等众多零部件组成,零部件需经过半精车、热处理、精车、制齿、钻镗等多工序加工,为保证产品具有较高质量水平及稳定性、较长使用寿命,需提高制造工艺精度进而控制零部件尺寸公差、形位公差(实际形状及相对位置与理论情况的差异)。公司率先采用五轴数控加工中心,实现多工序一体化生产;并通过产品结构设计改进、工艺顺序优化、工装夹具研制创新等方式,实现多级齿轮组的同轴度、箱体结合面的平行度以及其他零部件的形位公差要求,有效保证产品主要零部件满足GB 6级精度要求。

  质量控制方面,公司设有质量控制部门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对产品全生产周期进行质量管控,包括原材料的质量管控和生产过程质量管控等。针对产成品,公司自主研发设计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风电减速器试验台,不仅能够模拟实际运行工况,而且能够满足型式试验、疲劳试验、破坏性试验等多种试验要求,有效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水平及可靠性。公司已通过ISO 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始终在产品结构设计、原材料选择、制造工艺优化等方面追求卓越,公司荣获中车风电2020年度供应商质量案例发布优秀奖。

  本次发行价格35.4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49.06倍,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41.87倍,超出幅度约为17.17%,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3.44倍,超出幅度约为46.71%,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129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4,022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56.64%;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2,224,61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56.02%,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1,719.31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

  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4)《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78,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35.41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64,077.94万元,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请投资者注意所筹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按本次发行价格35.41元/股计算,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64,077.9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574.3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55,503.59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威力传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114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威力传动”,股票代码为“300904”,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威力传动所属行业为“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1,809.6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238.3232万股。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初始跟投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5.00%,即90.48万股,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90.48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93.9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15.7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8.50%。战略配售回拨后的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1,809.600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3年7月25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5.41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6.7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8.1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9.0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7.5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下转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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